我攥紧了自己的衣摆。
和母亲离开了原本的家,顺带也睡过几天大街。不过1950年的上海街头,夜晚的确称不上太平。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如母亲这样漂亮的女人带着粉嫩可爱的我在街头行走,到现在还没有遇到什么事是一种幸运。索性父亲算是个小资本家,母亲在卖掉了一些日常用的首饰珠宝后有了一点钱,就拿着这些钱去租了间小房子。看着与那个一看就是奸商的房东争得唾沫四溅的母亲,我觉得有些怀念。因为这些都是前世我所见过的情景。
房子果然如同记忆中那样差劲。刚进门就有股带着尘灰的风扑面而来,呛得人不住咳嗽。屋角有很多蜘蛛网,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小虫沿着墙壁爬着,散发出阵阵恶臭。我借了隔壁人家的扫帚,和母亲一起打扫。结果扫到一半,就看到沾了满头满脸灰尘的母亲坐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就算再艰辛,日子总是要过。哭过后的母亲似乎一切矜持都放开了,变得比过去洒脱。她给我改了名,叫沈陌,据说是为了标示新生活的开始。不过有前世经历的我知道,这只是她的又一次自欺欺人而已。她还是在把我当成雅弦的代替品。
可是都已经经历过一遍了,到这一回,我有点麻木。重来了一次,我总不可能像前世一样再把这个女人推到车下去,毕竟乞丐的日子不是很好过。既然这样的话,我就得赶快开始做好自己未来的计划了。否则十几年后那场历史浩劫来临,有资本家痕迹的我和母亲,会成为别人欺凌的最好对象。
我于是缠着母亲送自己去读书,学音乐。如果说有什么地方可以暂时规避的话,那最好去国外呆一段时间。我不是那些根红苗正的人。如果出生清白,国内倒的确有无数发展机遇,我可以留下来自己打拼。现在的话,还是到外面积累一些力量,再回来抓住机遇比较好。
恰好母亲这段时间将我当作霍雅弦拼命地补偿,对我的要求也是满口答应。于是我开始习惯了每天穿梭于学校、音乐老师家和自己家的生活。自己在选择什么乐器前仔细考量过,最后还是拿了从来没有学过的小提琴。我的进步飞快,让老师赞不绝口。于是很快,又拿到了和夜总会乐队一块演出的机会,认识了乐队的指挥,大卫。
大卫是个长着满脸大胡子,肥胖、具有绅士风度的英国人,在第一次见到我时理所当然地表现出了不信任和鄙夷。但在我演奏过一首曲子后,就开始欣赏我了。我经常借机和大卫攀谈,了解一些当前的国外资讯,表现出对国外浓厚的兴趣。因为自己也是个知情识趣的人,大卫很快就开始找机会问我:“文景,你愿意去英国吗?我想认你做我的养子,让你在英国接受最好的教育。”
我装出一副犹豫的样子,回答我:“我想我应该再考虑一下。”
大卫不知道,在和这位神奇的中国小朋友见面的几个星期,那个可爱的孩子每天是怎么咬牙切齿地诅咒着我的迟钝,用尽心机手腕只为借助这块去国外的大好跳板。一开始就知道大卫只是个来上海旅行的外国人,随时可能会回到原籍。时间拖了那么久还没有完成任务,我怎么会不着急呢。
总算事情顺利进行。回到家,和母亲讲了一下这些事情。这个女人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听说父亲在离婚后就带着雅弦去了美国。她搞不懂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只是觉得既然是国外那离得应该都很近,以后去探望雅弦或许就方便了,也马上就答应了我的请求。把家里的情况和大卫说了一下,他表示了深切的慰问和同情,并热情欢迎我带着母亲和我一起离开。虽然这个时候的我已经不需要母亲来养,但我需要这个女人为我做一些品德上的表彰。便做出孝子的模样,带着母亲和大卫一起离开了。
到了国外,大卫真的遵守了我的诺言,把我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来疼爱。而母亲,则很满意地回到了过去养尊处优的生活,一边用那双犀利的眼睛,自以为是地搜索着雅弦的足迹。实际上我到现在还不大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孩子,母亲就那么喜欢雅弦呢?雅弦天真可爱,确实讨人喜欢,但也不到这样的地步,除非,这当中有什么深意在内。
一直没有机会知道自己的身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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