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风是胡汉混血儿,高高瘦瘦,肌肉均称,样子不是完全胡人,因为他没什么体毛,而且头发是黑色的。他个子高,又有肌肉,但不是壮汉的那种。
但是,他长了一双很有胡人特征的蓝绿色的眼睛。同时,他的皮肤异常白皙,不同于黄种人的肤质,他完全是白得发光,有点类似鬼神的意思。
他的眉目很温柔,像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他的年纪看着比台下坐着的这些伶人大了五岁左右,看起来就像一个靠得住的大哥哥一般。
这样一个奇异的人,在台上时而踢腿,时而展臂,却一点儿也看不出气喘之色。他十分轻松,带动得台下观众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带动人悲伤的情绪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能把整个场面的气氛活跃起来,需要很强的舞台控制力。
台下来参与的伶人嘉宾中,有人评论说:“胡旋舞不愧是一代枭雄安禄山最擅长的舞蹈,今日看到才觉得比起莺莺燕燕的华乐大气许多。”
他这话一说,立刻有人不同意了,“你此言差矣,胡乐不是正道,是蛮夷之邦的歌舞音乐,当然不如华乐。胡乐虽令人耳目一新,可毕竟是因为不常见,若是日日叫你这样听,这样唱,不吵闹吗?”有人反驳回去。
这争论一直到表演完毕都没有结束,甚至这些人在回去的路上都在论辩,连达官贵人们都为此争论起来。
不过萧季凌并没有参与其中,在他心中华乐自然有高不可攀的地位,但也不代表胡乐就低贱,两种完全不同的曲风,本来就是并立的,没有哪个贵哪个贱的区分。
“跳得好!”众人拍掌高呼。
表演完毕的溪风在台上鞠躬谢幕,后离开了众人的视野。
萧季凌一直没有走,他还沉浸在刚才的表演中,就像刚刚发现一个巨大的宝藏,需要慢慢消化。
溪风令他惊艳佩服,他在仔细体味他表演的细节,希望能从中获益。
过了一会儿,溪风从后台出来,儇王跟在旁边。
溪风见到他一个人坐在这里就过来了。溪风皮肤惨白,眼眸蓝绿,长了一副不好接近的样子,但他很是友善。他很谦逊地对萧季凌说:“霜花,你好,我是溪风,真名令狐雪,你的表演我看了,你演得很好。”
被欣赏的人夸奖,萧季凌忙摆手道:“不,溪风,你演得比我好。”
萧季凌一向自傲。他能说出自己不如人家的的话,可见是真的谦逊而不是客套。
吕嗣昭看着萧季凌说道:“霜花,你的唱腔得好,感情也演绎得很到位,但在舞枪和胡风方面就要向霈山和溪风多多学习了。”
吕嗣昭很难得这样平和地与萧季凌讲话。从前的每一次见面都牵扯着吕嗣荣,所以剑拔弩张。但是,这回说的是在戏曲方面,是两人的共同兴趣,所以语气温和了很多。
萧季凌神情有一瞬的诧异,“我知道了。”他说。他觉得吕嗣昭的评论很客观。
可是,吕嗣昭这人正经不过三句话,又调侃起人来,“霜花,我觉得你真的好搞笑,”他的嘴角扬起一个上升的弧度,满脸皆是嘲笑之色,“遥王当你是一只金丝雀来养!你栖身在这样的地方,太好笑了。”
吕嗣昭的这一席话,要是放在以前,萧季凌绝对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那时候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然而,今天,他却这样回答他:“您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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