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没有告诉院长说少给他一点饭,别给他厚衣服。小小的时一凌当时听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一直处于一种如果再少吃一点,再穿少一点自己就会死在某个大雪天的垃圾桶里的恐慌之中。
而且,就算以后院长一视同仁了,那些欺负惯了的小孩儿们也不会放过自己。
小时候的时一凌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他从小就要比别人聪明。
聪明的小时一凌不止知道这些,他还知道怎么讨人喜欢,至于为什么要讨人喜欢,除了可以让院长偏爱,主要是讨那些收养人的喜欢。
所有在小太阳长大的孤儿都知道,被收养是他们最好的出路,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小房间,可以吃饱喝足,可以买厚厚的小棉袄子。
而对于小时一凌来说,还有一个原因:被收养了,就会有人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掌心的宝贝来宠爱。
所以,他要加油,要乖巧,要可爱,要让收养人觉得自己是个乖孩子。
小时一凌本来就长得可爱,笑起来就更甜了。所以他很幸运,五岁半那年他就被一个看起来很有钱的富贵人家给收养了。
富贵人家很富贵,男主人总是在外忙,女主人却很闲,当初来接他的时候就是她亲自过来的。
女主人特别漂亮,尤其艳红的唇色十分夺目。她的桌上有一大堆让小时一凌眼花缭乱的瓶瓶罐罐。女主人对他也很好,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房间,给了他好多好多塞满一整个柜子的衣服,给了他铺了一地的玩具。
女主人将他抱起来,用额头抵着额头告诉他:“我们会永远在这里住下去的对吧,小烨?”
啊对了,还给了他一个新名字:陈烨。
富贵人家的男主人姓陈,他以后就是陈家的孩子了,他也是个有家的人了。
小陈烨在刚到这个家里时都觉得迷迷瞪瞪的,总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个家。
小陈烨那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这样的幸福感和兴奋感持续了很久,一直持续到那天晚上都没有停歇。
新妈妈带着他去洗了澡,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妈妈给他准备了新衣裳放在了澡盆旁边。
小陈烨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还打了香喷喷的沐浴露,听说是儿童沐浴露——还是橙子味的。
洗完澡妈妈给他穿了衣服,等小陈烨把衣服穿上以后发现,这件衣服有点太大了,他的手伸长了也伸不出手指头,衣服下摆长得都快被人当作穿连衣裙的小姑娘了。
“妈妈,”小陈烨将低头看衣摆的脑袋抬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衣服有点……”
后面的话小陈烨说不出口了,因为他看到了新妈妈的脸。
新妈妈瞪大了眼,用着让小陈烨害怕的表情,手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着小陈烨:“怎么会大呢?上次穿不还是合适的吗?陈烨你怎么这么不听话?!”
新妈妈抓着小陈烨的手死死地掐进了他的胳膊肉里,疼得小陈烨眼泪都出来了,被晃得模糊的视线只能看清新妈妈一张一合的红唇,晃动的视线和浴室里的蒸汽让小陈烨脑袋晕乎乎地,凭着最后的求生本能小陈烨大吼道:“对不起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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