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君竹抱着简喻的手又紧了紧,他爱怜地看着闭着眼睛窝在他肩膀的简喻,心下大动,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低头去亲吻简喻。
事后的吻,缠绵温柔至极,让人心都软成一滩水。
简喻被他亲得迷蒙地半抬眼,那漂亮的眼睛里还染着些许水汽,带着一丝纯洁无辜的茫然。谢君竹真是被这样的简喻迷到死,喜欢得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都说男人一生中,总会有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
对于谢君竹来说,这两朵都是简喻。
他是他心口朱砂痣,床前白月光。
艳丽与纯白,在简喻的身上,张扬得同样迷人。
季邵曾经打趣他,说他就喜欢笑起来漂亮的人。的确,这些年曾有过的露水情缘,无一不是笑得让人惊艳的人。
但谢君竹始终再也找不到当年让他惊鸿一瞥,一眼沉沦的,那个属于简喻的笑。
简喻有一张容貌盛极的脸,他就似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色彩张扬到极致,美得人心惊。
可当年那个笑,就像颜色清浅至极的水墨,蕴开了世俗的一切,天真又无辜,纯净得让人不敢上前惊扰。
两种极端,简喻把它们晕染成一个极致。
谢君竹见过了,就再也看不上其他。
他为绚烂的旖丽着迷,又将一尘不染的澄澈捧在手心。
虔诚又霸道。
”辛苦了,宝贝儿。”
谢君竹亲了亲已经睡着了的简喻的额头,着迷地低声呢喃。
”我爱你。”
第二十四章
”一杯TequilaSunrise。”
最近谢君竹去上海出差,简喻才有时间来酒吧消遣一下。他扯了扯领带,松开了衬衫的前两颗扣子,这才感觉轻松很多。
也真不知道谢君竹怎么就变得这么黏人,除了上班剩余的时间简喻都被谢君竹找各种理由缠着不放。有时候他们并不会做爱,但谢君竹也会耍无赖跟着简喻蹭回家,那个黏糊劲儿让简喻透不过气,晚上再被谢君竹强硬地搂抱着睡觉。
活像是正在热恋的情人。
简喻指尖点在调酒师递给他的酒杯底,轻轻带过来,放在自己身前。
荒凉空旷的墨西哥平原上,点缀着许许多多浑身带刺的仙人掌,在破晓时分刹那,暖色调渐渐侵袭黑夜,一点点吞噬,将整片天空染成绚烂的暖橘红色。
壮丽又迷人,这就是特基拉日出。
这杯酒的名字。
不过,朝霞再美,也不过转瞬即逝罢了。
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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