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什么地方?”
“随便,去省城,去北京,我会唱歌,我能养活自己,说不定我也会变成大明星。”他忽然向我转过头来。
我忽然发现从小到大似乎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小刀的脸,记忆中小刀就是小刀,小时候的凶神恶煞,长大后的伙伴,我第一次那样看他的脸。他的脸颊消瘦得像刀子一样,很大的眼睛深深凹陷,浓密的眉毛嚣张的飞起,也许任何一个人的脸都容不下那么多缺陷,可是那些缺陷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力量,他的野心,他的梦想,他的愚蠢,他的残忍,那些东西在他的脸上那么明明白白的写着。
“如果你是个丫头就好了,等我当了大明星,就回来娶你。”他说。
“操你妈!”我回答。
他忽然像被激怒了,一把揽住我的肩膀,然后粗暴的吻上了我的唇。那是他的初吻,也是我的,生涩,难堪。
他的嘴唇湿漉漉,粘乎乎的,有水草的气味,我忽然想起唱歌的疯子。
“你是男的,我也要你做我媳妇。”他说。
“操你妈!”我重复着毫无创意的回答。
那个夏天我做了一生中最疯狂的决定,我揣着母亲给我上高中的学费和小刀一起逃走了,我用那笔钱给小刀买了一把红棉吉他,然后就开始了似乎没有尽头的颠沛流离。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酒吧到另一个酒吧,记忆里那段日子永远都是冬天,我们在只能放一张单人床的地下室里,潮湿和寒冷在我们的骨头上凿着细小的空洞,趁虚而入,然后像火焰一样的炸裂,每个大风降温的日子我都希望我已经死去,只有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才能睡着,我们能御寒的只有便宜的劣质白酒,那时候没有喝成瞎子或者干脆死掉是一个奇迹。我们疯狂的接吻和互相爱抚,只有最原始的欢愉才能避免发疯。
我又想起了唱歌的疯子,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变成他。
我想,我愿意出卖一切去换一张温暖的床铺。
当我有了温暖的床铺,甚至更多的时候,我才知道其实刺骨的疼痛才更让人有存在的感觉。疼痛从我的肉体侵入心脏,一点一点碾碎我的时候,连发疯的力量都没有了。
5
时间并非线性,有时一日如一生一样漫长,有时又数年转瞬即逝,我们认识了李孟潮,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是每个月给我们三百块钱生活费的人,他是第一个带我们走进录音棚的人,他是把我们推到摄相机镜头前的人。我们的第一支单曲打榜成功后,大家喝酒庆祝,李孟潮微笑着对我说:“林子峰,祝贺你,就要功成名就了,我就送你一句话,在娱乐圈里混,记住这三个字——别牛逼!”他微笑着向我竖起中指,我听到身边的一片哄笑,可是我真的有点醉了,醉到可以听明白他的一字一句,醉到任何暗示都无法抗拒。小刀坐在角落里,浓重的阴影落在他脸上,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坐在那里,变成一尊忧伤的雕像。
晚上我很不牛逼的躺在李孟潮的床上,用我可以想象的一切方法取悦他,或者作践我自己,告诉他在他面前我永远这样下贱,记住我的下贱吧,我就没法逃走了。我的唇齿间有金属的腥味,有一瞬间我想狠狠的咬下去,让滚烫的血液流进我的胃里,那种灼热的液体会穿透我的胃,让五脏六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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