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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衍根本没有闲心回答他的问题,径直问道:“去了哪里。”

史柯听出孟衍语气不对,没有再多问,干脆把手机给了旁边的许解。许解接过手机便将上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有点担心地问孟衍:

“庄博士出什么事了吗?我从刚才给他打了两个电话都没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心往下一沉,声音染上几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说完不管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话,孟衍直接挂掉电话。他没有试图去循着庄笙的路线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个电话。

“给你一分钟,找到信号定位。”说完也不等对方回答,“啪”地挂断电话。

一分钟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孟衍坐在车里,低垂眼眸,看起来还称得上平静——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正翻滚着飓风暴雨,一切的平静只是刻意压制下的假像。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地图上出现一个小红点,小红点在移动。

孟衍立马发动车子,以飙车的姿势狂奔而去。他一边超速行驶,一边拨通一个号码,依然只是非常简洁的一句话。

“可以行动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锐利如冰刀。

既然你说我自身下场,那我就彻底下给你看。

——

庄笙坐在出租车上时,用手机查“伏草”这个名字的资料。这一看就是笔名,庄笙在网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这个作者名下的一些书。关于作者本人的资料,网上特别少,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没有。

那几本书庄笙都已经看过,发现里面的细节描写堪称血腥恐怖,而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卖点,就是让人体验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小说,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

网上对这位作家的评论也是呈两极化,反对他的说描写太过血腥,且大多是从凶手视角出发,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变态才能写出那样贴近犯罪现场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则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杀了人又怎样,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后就算进了监狱只要还写,他们依然会看。

在伏草的诸多粉丝里,年幼者占大部分,他们甚至声称,大大写的书是殿堂级别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杀人了,根据书写的去做完全可以躲开侦查。

里面就有人,杀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书上的描写将小奶狗剥皮。还晒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对作者本人的赞扬。

车子来到织井街一个后面的巷子,庄笙下车后拿出手机导航。

在手机地图上,有五个地点用星星标注着,庄笙将五个点连起来——正好是个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大点的星星标注。

看完那本《头骨去哪儿》的书后,庄笙发现上面的案发地点的地名虽然不一样,但从描写的细节来看,根本就是在织井街——这说明凶手对织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织井街来当地理参考描写。

而之前在织井街发生的两起开膛案地点,正好处在这个倒五角星的两个向上的尖角上。在书中,五宗凶杀案后,侦探与凶手最终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开较量。

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

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

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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