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人的年纪都差不多,不过是刚满二十的小年轻,但是阿筝却比柳轻歌沉稳太多,柳轻歌容易浮躁,做事欠考虑,遇事容易紧张,在写文上面也存在很多不足,可是在阿筝的身上,似乎就完全没有这些毛病。
在阿筝的身上,柳轻歌只能看到坚定。
柳轻歌不仅是她的好基友,也是她的金手指和贵人。
阿筝:我在看你们什么时候分手,怕你太伤心,看不开。
阿筝: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是所有人都离开你的时候,还有我在,你要是无处可去了,还可以来找我。
春风十里:qaq虽然很感动,但是阿筝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啊?
阿筝:因为恋爱中的女人都没有脑子。不对,或许你已经发现了不对,但是却不敢去面对,不愿意去面对。
春风十里:啊?
阿筝:我觉得你和你家编辑走不到一起的。
春风十里:这话要是换一个人说我都会挠花她的脸。
阿筝:我说的是真的。
春风十里:我说的也是真的。
阿筝:虽然我说的话你可能不爱听,但是还是要提醒你。你和靳慕,没可能的,你们之间没有未来。我知道你都懂,我言尽于此。
春风十里:恩恩。
如果不是实在担心,情商很高的阿筝怎么可能会直接在她面前说这种不讨喜的话。
靳慕和阿筝谁更重要?
一个是爱的人,一个是挚友,这是没有对比性的,就像是爸爸和妈妈,有些关系说不清哪个角色更加重要。
但是要说信任,事实上柳轻歌给阿筝的信任要比给靳慕的要多。
连阿筝都这么说了那么在外人眼中,比如南枫,是不是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对她半分没有表达出敌意,反而是露出一种奇异的眼神,姑且算是同情。
柳轻歌喜欢吃酱牛肉,码字的时候,如果卡文了就喜欢吃一吃东西。伸手摸了摸袋子,发现不知不觉下酱牛肉就给吃完了。
春风十里:恩恩,我知道了。
阿筝:现在来讨论新文?
春风十里:我去拿点吃的。
阿筝:小心吃成大胖子,你家编辑也确实挺宠你的。
柳轻歌终于展颜笑了笑,迅速在键盘上回复到:
春风十里:那是。
阿筝:恋爱狗,呵呵。
柳轻歌也不搭话,起身去找吃的。
打开冰箱,里面放了很多果汁和水果,还有柳轻歌喜欢吃的酱鸭舌酱牛肉
随便的拿了一些零食再拿了一盒果汁,柳轻歌看了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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