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面头人与颜肃之第N次磋商结束,又留下邀请,带队离开的时候,颜神佑就装了几朵大红的绢花儿送给了阿婉。
阿婉开心地道谢,并且表示,她生日在下个月,按山下历法算,正是八月初一,欢迎颜神佑上山去玩。众目睽睽之下,颜神佑点点头:“那我跟我阿爹一块儿去。”
八月初一,颜神佑跟着他爹、带着她的小部队,到了山上,顺便在山璞那里丢了个大脸。
作者有话要说:前进吧,美(keng)好(die)的早恋!
咳咳,像这样的谈判,正常一点就是得这么磨来的,这是合并同类项,过程必然是复杂的。这里其实只是流水账地写了一点,估计全写了出来,大家会觉得很无聊。
也就这一章这么磨了,下面不会这么麻烦了。
【1】枰,坐座。前文错字,感谢提醒的亲。
☆、97·不听老人言
颜神佑爬这种“野山”还是头一回。山上不是没有路,但是比起上辈子那种有索道车和盘山公路的旅游景点来说,这就是野山无误。但是山婉的邀请是发给她的,而且她也确实想到山上看看,于是,她就悍不畏死地来了。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真的“悍不畏死”。
首先,她要面临姜氏的反对。在姜氏的眼睛里,她已经够不像个淑女了。如果说上次事件是因为颜肃之没有在家而迫不得已的话,这一次已经没有紧急避险这个豁免条款了。对此,颜肃之也不敢吭声,虽然,他也扛不过女儿,很怂地答应了要带她过去。不过在姜氏的抗议声中,他也得考虑一下,这个闺女还是得嫁人。
好在颜神佑也不是真的软糯少女,十分不怕死地祭出了“言而有信”这套法定来。她已经答应人家阿婉妹子要去给人庆祝生日了,那就得去。至于安全问题,不用担心,她带着人呢。
总之,颜神佑就差撒泼打滚儿了,终于从无奈的姜氏手里取得了出行权。她也说不上自己为什么这么铁了心的要跟姜氏扛上,非得上山一趟不可,这似乎并不是仅仅因为要“实地考查”,掌握一手资料,然后好给她爹当个小参谋什么的。
等她从山下回来,再看到姜氏的时候,她就明白了——老子这就是迫不及待到少数民族同胞面前丢人去的!再见姜氏,她只想扑过去跪地抱大腿,大喊一声:“亲妈!我错了!我该听您的安排。”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她还是撒泼打滚儿地去了。
开始还好,这会儿正是秋高气爽。虽然归义偏南,这会儿依旧能够感受得到秋老虎的威力,不过颜肃之这一行人出发得早,空气犹带微凉,大家不得不多穿那么一点。
颜神佑出了县城,连帷帽都不用带了,她都没说要乘车。颜肃之也没拦着,山路不大好走,乘车不如骑马。一路上的树木叶子还是绿的,草也没怎么泛黄,天又极蓝极高,颜神佑的心情,真是好极了!
从穿越来到现在,从来没有这么撒过欢儿,她真是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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