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没想到这么快。而我以为我再次看到这个男人,心中一定会涌出许许多多的感慨,但是实际上此刻脑袋一片空白。
心却猛地皱缩起来。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以他现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而那个孩子的脸蛋,明显有有几分他的样子。
我微微晃了晃头。
大概真的是孽缘吧。
我仍然挂着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过去,希望能在和那个男人碰面之前离开——虽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没什么关系,但他肯定是不想见到我的,要是真的发生点儿什么争执,太难以控制。
五年前我就深知这一点。
——
“泽泽。”我一走近,晨晨就看见了我,她叫我了一声。
我挑了挑眉。小孩子还不太能分得清平翘舌音,“zhe”被她说成了“ze”。自从她妈妈开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着喊,连“叔叔”都省了,怎么改都改不过来。
不过我也由着她。小孩子总是有一个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学老师,又是班主任,一辈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会和小孩子打交道。
但我也有些苦恼,因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后来我也发生一些事情,使我渐渐不懂怎么应付那种沉默。
我在晨晨面前蹲下来,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晨晨今天过得高兴吗?”
她看着我,没说话,眼睛亮得像一颗宝石,却好像太过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
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头,一边打算把她抱起来。我笑得更加温和,“我们回家还不好?”
然而她除了一开始叫的那声外就没再说话,倒是牵着她的小男孩开了口,他扭头对着她:“谢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见我爸爸了。”
说着,松开了晨晨的手。说来也怪,晨晨像是听到了咒语,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让我抱。我还没感叹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啊,就感觉背后有人走过来。
我缓缓站了起来,转过身。
他也正,打量我。
这一幕,要是放在文艺小说里,绝对叫作“千回百转”,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心理描写才撑得起场面的。
可这是现实。不知道为什么,我反而镇定下来。我不太敢看他的脸,于是只有直视他普通年轻人相差无几的装束,这一看我就更觉得惊讶了——他和原来印象中的差别实在太大了,搞得我发愣也发得得非常不合时宜,盯着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痴。
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来。
我想起当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样子,但已经能把西装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体恤牛仔裤。我原来有一个喜欢了几年的青梅竹马,也是和我一样的装束。
所以我当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他那个时候,太好看了。
但是现在转变这么大……呃,不会是他情人嫌他太成熟吧?
……我为我的阿Q精神点了个赞。
“你在想什么?”
我立马惊得抬起头,看到他微皱的眉头。
“没有。”
这么多年,我还是对他的某个表情会有反射性地动作,我原来非常怕他不高兴,因为我喜欢他。现在也怕,原因却单纯了许多。
“……没什么。”我边捏了捏裤边说道。但是我刚才的反应大概有些过激,让他的眉头又皱得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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