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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十八章新包公案

自从有了儿子,江耕围也不在县城里长住了,一月总要回来两次,然后歇上那么几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样,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怎么合适,索性是个心宽的,也不自怨自艾,现在就只想把家业守住,不至于败家坏业就成。

看着摇床里睡得香甜的儿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节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开他:“才哄睡了,你可别再把这哭神吵给醒了。”

恰冬秀过来找他,便一起去了厢房。

江耕围诧异的看着手中的书稿,上面的字迹工整娟秀,是标致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迹,封面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新包公案。

本来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过这时代不兴起这样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借此吸引人,打开知名度。

江耕围翻开书稿,便见第一章写着名扬天下。

故事发生在宋仁宗年间,大宋西北有辽人虎视眈眈,东北与高丽冲突频发,在八贤王出面调停下,终与高丽签得盟约,更得高丽国王应允,将甥女嫁与仁宗,令二国永结秦晋,高丽护嫁使团来到中土,在庐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这期间,随团出使的高丽太子、七皇子却相继被杀,这事又牵连两国起了冲突,大战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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