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州书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聪慧机智,十分擅长破案,受八贤王之托破查此案。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
江耕围一口气读下去,随着那精彩纷呈的剧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读到包拯解析作案过程,揭开故事谜底时,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待知道凶手是谁时,又禁不住哀叹惋惜:“可怜了一条好汉子,最可怜的就是被他亲手杀死的小艾,她那么信任他,结果居然……”
“妹妹,这故事是你写的吗?你是怎么想到的,这破案的过程描写的尤其精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亲眼目睹一般!”
“哥哥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自然好极,我从来也没看过这样精彩的故事,说是新的包公案,却又与以往完全不一样,比之原来的不知精彩几倍,看得人惊心动魄、心潮起伏!”
“那这故事拿到茶馆里去说怎么样!”
江耕围确实是喜欢这篇故事,只是妹妹一个闺阁女儿家,怎么能写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宣讲,要是被人知道了可了不得。
“不妥,不妥,你个待嫁的女儿家,万一被人知道了可怎么办?”
冬秀倒是不担心这点,她早想好了:“就说是你写的呀,你将它誊抄一遍不就行了,这事你知我知,只要咱俩不说出去,谁还能知道呢!而且就只在自家茶馆里说一说而已,不算很逾矩吧!”
江耕围一想也是,这也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去弄得人尽皆知,只是去试一试,到底别人爱不爱听还是两回事呢。
他当即拿回去进行誊抄,一边抄一边回味剧情,再看一遍越发觉得这文的构思精巧、逻辑严密,这破案手段真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文中处处透着玄机和线索,知道结果后,回头再看才能发现文中的处处伏笔。
妹妹这心思真是巧极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看来爱读书得人就是不一样啊。
自从哥哥拿着那篇故事去了县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来。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欢迎,她自认为故事本身是足够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笔上确实显得稚嫩不够优美,在这个文言文当道的时代,即便写通俗小说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美感,好似《红楼梦》一样,随便就能穿插些诗词典故进去,显得很有水平。
冬秀尽管也向那个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来,还是流于口语化了,也就是过于直白,到显得有些没有文化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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