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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励11

当我们险胜人文学院进入决赛之後,我们辩论队的四个参赛队员去拍了一组穿著正装的半身照。

在各大海报栏里贴得到处都是。

比赛前的一个晚上,我回宿舍的时候已经挺晚了,看到宿舍三个聚在一起,看著电脑屏幕。

“庄励,你红了耶。”老四咋咋呼呼地叫著。

我伸头去看,看到我们学校的bbs上有个帖子,题为“我们学校的帅哥美女都去打辩论了”。

是不是很熟悉,很久以後当我混迹於各种论坛络时看到“最帅的男人都去当兵去了”之类的帖子,我都想是不是当初我们学校发那个帖子的楼主发的。

我大概地浏览了一下,无非就是“真的”,“好帅”之类的。

然後我示意老四翻页。

那一页比较有内容。第一条:“商院的美女一辩和帅哥四辩是一对,大家就不要幻想了。”

然後接下来的一条是:“是的,荆师兄和顾师姐两个人是绝配。不过二辩庄帅哥也不错,只要你有勇气受得了他的毒舌。”

“以前新生杯的时候,商院有个一辩,叫夏铭之也很帅。”然後下面是一张新生杯决赛时的照片。铭之正在陈述,自信而又优雅,很吸引人。

“哈哈,两位都没有女朋友啊,各位美女可以努力一把。追到无论哪个都有另外一个附送,谁叫庄励和夏铭之关系那麽好呢。”

我看了这个人的名──“管鲍之交”,然後一把拍在鲍仲的头上。

“你胡说八道什麽啊。”我假装生气。

“老二,对不起,你要是不喜欢我删。”老四可怜兮兮地讨饶。

“我都不生气,你生气什麽呀。”铭之起身,拍拍我的肩膀。

“我不生气,我生什麽气啊。”边说边在下面用老四的号回了个帖子,“庄励说,要是长得没有夏铭之好看,一概没门!”

决赛那天,礼堂坐满了人,我们四个等在後面准备进场的时候,邱笑跑过来,对著我悄悄地说,“我们院的辩论队要我传话,千万不要输了,输了他们也会没面子的。”

邱笑是历史系的,就是人文院的,他们院输给了我们,我们要是再输给了法学院,说明他们输给了法学院。两个院,龙争虎斗那麽多年,宿怨还真是深。

我无奈摊手,“尽力吧。”

邱笑笑笑说,“还有,那个bbs上有人说你说的那句话,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那个还是我自己写的呢?

邱笑朝我吐吐舌头,“那你可怎麽办,这辈子都光棍了。”

铭之在一旁点头,还令人哭笑不得地撩了一下没有的头发,“是啊,小爷我貌美无双,倾国倾城,天下女子都是浮云,所以,庄励,你就快点跟老衲去把头发剃了吧。”

我突然想起南方来的老四那天奇奇怪怪地念了一句“平生不会相思”,然後双手合十,一本正经地说道:“贫僧不会相思。”

其余人大概是没怎麽听懂,但是铭之当时还嘲笑老四蹩脚的普通话,自然是笑得前仰後附,“阿励,你真绝了。”

我笑呵呵地看著铭之,脑子忽然闪过一个成语──笑靥如花。

最後,我们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整个现场,争锋相对,高潮迭起。

比完之後,在台上等成绩,我还留在比赛的余韵中走不出来,我很享受激烈之後的宁静,让我脑子有种安然放空的感觉。

我已经不在意那场比赛的结果了,很多时候,我对自己很满意,我注重过程多於结果。

最後,我们还是输了,荆慕珩拿了最佳辩手。

又是出去吃了一顿,铭之不在,我可以不用撑破肚皮,但是现场气氛却不是很好。

菜菜姐开口安慰荆慕珩:“我们还有明年呢,不急。”

这次就连顾随都没有和菜菜对著干,“是啊,我们明年还有机会。”

荆慕珩深吸一口气,然後又重重地吐出,最後问我:“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麽那麽在意冠军?”

我点点头,我可不敢骗荆师兄,这人j得很。

“其实,你到其他院里去,真正教你打辩论,出论什麽的,都是大三的老人,但是我们院大三的一个都没有,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过。就算是今天,你也可以看到,法学院那里三个都是大三的,我们这里三个大二的,还有一个是你大一的。你知道吗?一个大一的能够站在学校的礼堂上,是多麽幸运的事情。”荆慕珩喝了一口啤酒继续说道,“当初进辩论队,是因为我在高中的时候看了一场全国的辩论赛,我们学校的校队赢了冠军,我很崇拜当时的四辩,然後我就考进了这所学校,进了我们院的辩论队,但是我们院的辩论队太烂,烂到简直撑不下去。我所有的辩论技巧都是从法学院那边去偷师来的,加上自己的理解和体悟,然後和顾随他们分享,那一年的新生杯,我们院赢了第一个冠军,但是师兄师姐他们很不高兴,觉得我不尊重他们,然後第二学期全校赛的时候,他们都不让我们参与,最後输得惨败,他们也没有好意思再待下去,都退了。但是他们不服气,在外面说我们大一的得了新生杯冠军就不可一世,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我明白,你想要证明,没有他们,你能够做得更好。”我表示很理解,“虽然我们这一次遗憾地与冠军失之交臂,然是我们离它那麽近过,这就是很大的进步了,两位师姐说得对啊,你才大二,明年大三还有一年,机会多的时。两年後你大四,虽然我们学校大四的按惯例不打比赛,但是你还可以做幕後啊,最後成功,军功章还不是有你的一半?”

“呵呵。”荆慕珩轻笑,“庄励,谢啦。”

我们一起举杯,一饮而尽。

我想,我和荆慕珩的关系在那一刻有了质的飞跃。有同样梦想的男人,很容易成很好的朋友,经过一番推心置腹,最後成为生死之交。

男人的友谊,常常只在一个刹那便可奠定。

作家的话:

庄励再次重出江湖。。。(喂,铭之喊你回家吃饭~~~~~~~~)

庄励12

比赛之後便又是那该死的期考。

六月天,热得要死,教室没有空调,但是要是起晚了,还是找不到自习的教室。

唯一有空调的图书馆自习室,抢手得很,但是我们宿舍有老大和老四,再不济还有铭之。

我八点多收拾完毕去图书馆的时候,宿舍三个已经复习了很久了。就连新加入的邱笑都比我早。

我走过,其他人都不理我,只有邱笑朝我笑笑,然後又埋进了厚厚的历史书中。

我看了看邱笑的书──《罗马史》。

完全没概念。无语望天状。

我拿出书本,高数,稿纸,笔。转动了几下笔,开始演算。

今年没有马克思,但是有毛邓江三位。无语凝噎。

我确实只能无语,因为我要是在图书馆有语了,不仅周围的人会过来打倒我,就连周围三位也会大义灭亲。

好不容易熬到吃饭,五个人顶著大太阳,去吃凉皮。

下午的时候,我们的队伍里有多了一个人──老四的女朋友。

秦雅,大二的,外院的师姐,没看出来,老四居然还有搞姐弟恋的潜质。

师姐人如其名,优雅温柔,十分体贴,但是也没有像现在有些情侣一样,每一秒都要黏黏糊糊在一起,生怕没连在一起,会缺氧而死。

秦雅和邱笑两个女生想看两喜欢,恨不得义结金兰,又都是学文的,共同话语绝对要比和我们这些理科男多得多。

一直到期末结束,我们六人都在图书馆一个特定的角落的特定的桌子上自习。

期间,我给五个人每个人画了一幅肖像画,画旁边是一只卡通的动物。

邱笑是一只小松鼠,秦雅是一只小绵羊,老大是一头熊,老四是一头猪,庄励是一只狐狸。

“庄励,那你呢?”邱笑问我。

我抿嘴笑,拿起画著铭之和狐狸的那张纸,刷刷几笔,便完成了。

先前画的那只灵动的狐狸後面,跟著另外一只狐狸,有点狡诈的样子,抓著前面一直狐狸的尾巴,在蹂躏。

铭之看完,把我的胳膊拧青了,“要死!敢欺负我,即使是幻想中也不能!”

我一边哀悼我的手,一边讨饶,“行,行,你是欺负我的那只狐狸,我是被欺负的那只。”

“那还差不多。”

邱笑在一边笑,“庄励,铭之就是你的克星,平时看你横的,嘴巴又毒,但是到了铭之面前,乖得跟小猫似的。”

这不是嘛,一物降一物,铭之就是我的的克星,我这辈子的劫啊。

考完就是脱了一层皮,我要死不活地躺在宿舍的床上,风扇呼呼作响。

铭之躺在他的床上,我们的头隔著两个床的栏杆,我不止一次地想把那个栏杆拆了,或者直接把两张床拼到一起,当然,要是真的是这样,我会被宿舍集体围殴。

我们有一茬没一茬地聊著,後来,铭之渐渐地没了声音,我趴在床上,然後把头伸过去,看著铭之j致的睡颜。

真想亲上去。刚刚想歪,铭之就睁开了眼睛。我有点窘迫,但是随即反应过来,“倒著看你好奇怪啊!”

铭之眯起眼,“倒著看你也很奇怪啊,恩,鼻孔一只大一只小!”

我一个激动,头撞上了床板,我聪明的脑袋啊,不会给装傻了吧。

铭之在床上笑得直用手捶床,那叫一个开心。

(颇小愚:各位看官,千万不要当真,我家庄励的两个鼻孔绝对一样大!)

回家之後,我每天都是在睡觉,上,游戏,聊天中度过的。

偶尔去看看庄勉画画,但是从来不画。

庄勉画得越来越好了,让我惭愧不已,像我的小伎俩,也只能去骗骗铭之他们那些不懂画的人,真正碰到了名家,简直是贻笑大方。

我爸妈照例很少回家,除了有时候我会听见庄勉和他们打电话,我甚至觉得我和庄勉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著。

铭之和他父亲去海南玩了,拍了一系列海滩美男照,当然只是保守的短袖中裤照。

回来之後,我们见了一面。

好好的一个白美男,晒得像个非洲难民,这让我非常难以接受。

最难以接受的是铭之笑时露出的白牙,在黑面的映衬下,简直白得闪瞎了我的眼睛。

“黑死了!我嫌弃你!”我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我又不是小娘囡,要那麽白干嘛!”

你不是姑娘,但是你是我心中的受啊,你见过哪个受黑成这样的吗?

“反正我看著就是不爽,太黑了!你不知道涂个防晒什麽的!”

“滚,看不惯就别看,小爷我干嘛非要忍受你啊!再说当时军训完之後,不也百不到哪里去嘛。”

那个时候不是我也晒黑了嘛,现在我一个假期窝在家里,白得都快像鬼了,哪里能忍受本来比我还白,肌肤像玉一样的铭之变成如今这副乌漆漆的模样。

“我不是怕我晚上看不见你嘛。”怀柔政策。

铭之看看自己那黑得实在没法看的胳膊,有些疑惑,“不是吧,真的到了这个地步了?”

虽然其实也没到那个地步,但是我还是下猛药,毫不犹豫地点头,直到把头点晕了才罢休。

万幸大二开学的时候,铭之终於白回来了,尽管还是没有像以前那麽白,但是至少不会那麽惨不忍睹了。

大二的时候,有别人叫我们师兄了,我在辩论队开始带师弟了。

我还通过了荆慕珩,认识了苏然还有仝童。

凭著本能,我就知道苏然和仝童是我的同类。

相对於仝童,我可能更喜欢苏然,仝童太漂亮,漂亮得有点犀利,加上那张可以和我有得一拼的嘴,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hold不住。

苏然没有仝童漂亮,但是干净可爱,大眼睛闪闪,十分清纯。要不是我早对铭之情g深种,我肯定会去追求他。

现在看来,我要是追了苏然,我们这些人的故事都得重写。我或许能和苏然好好地生活在一起,毕竟我们都是喜欢安心过日子的那种人,不喜欢折腾,生活也许不能轰轰烈烈,但是小日子过得滋润舒心那是一定的。

但是那时候的我,实在是死心眼,喜欢夏铭之喜欢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

还有苏然,喜欢荆慕珩喜欢的也是死心塌地,比起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有意无意地给他们创造过机会,在荆慕珩面前时不时提到苏然,虽然这样对不起顾随师姐,但是就像铭之说的那样,荆慕珩和顾随都太要强,将来肯定要是分的,所以我丝毫不犹豫地把苏然往荆慕珩身上推。

同志之间的惺惺相惜,虽然大学期间我和苏然没有多大的交集,但是不妨碍我把他当做一个朋友。

但是显然我的这些小伎俩,加上苏然那羞涩的个x,我们g本无法阻止荆慕珩和顾随在一起。

在荆慕珩大学最後一场辩论赛决赛的时候,他当著一个礼堂的人,向顾随表白,全场轰动。

那场比赛我们拿了冠军。

但是我无暇顾及这些荣誉,也不会为荆慕珩爱情事业双丰收而感到欣慰,我只是想到苏然肯定在场下听,而且确定,他肯定很伤心。

那种伤心,那时只知道疼,但是不知道是怎麽样的疼,最後当我失去铭之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心被人狠狠撕裂的感觉,血r分离,不亲自经历,不会懂。

作家的话:

苏小然和仝童终於出现了!!!哈哈,庄爷对苏小然很有好感嘛~~~~~~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印象,夏铭之曾经说过,荆慕珩和顾随不适合~~~~~~~~~~

(⊙v⊙)嗯,看到有个孩子说喜欢《求之不得》,很开心呐,因为貌似大家都喜欢《煮夫》啊,但是煮夫实在没有存稿啊。。。。

大概下下章会进入正题。。。求之不得嘛~~~~11章大一,2章直接大四。。。汗颜。。。。

庄励13

大二对我来说,过得很快,因为整日都在忙,充实的日子总是过得太快。

铭之辅修了哲学,整日抱著厚厚的哲学书,我一直担心他学得太入迷了,会像尼采先生那样太过极端,最後自杀。

他说,他最多是叔本华,一方面写著要禁欲克制,要涅盘,另一方面身体力行却是y乱不堪。

我放下写论点的笔,告诉他,要不你就成维特g斯坦,福柯他们都行。

他说,他们怎麽啦?

“同x恋。”我试著打探。

“滚!”他以为我没事犯抽,吼了一句就不理我。

我有点失望,当然,我当时比小强还小强,这点小挫折g本不会放在眼里。

大二上半学期,我们院的小师弟小师妹们,都不是很进入状态,新生杯半决赛的时候被淘汰了,倒是下本学期的全校赛我们赢得很轻松,顺顺利利地进入了决赛。

至於篮球赛我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参加,多数属於打酱油状态,偶尔陪练,教练也体谅,没有太为难我,还让我注意身体。

我和铭之在各自的领域大放光彩,只是不能并肩作战,有点遗憾而已。

大二结束之後,我们一起去了北京。

顶著大太阳,游北京,实在不是很舒服。

不过有了上次的经验,我逼著铭之每次出门都涂防晒,还带著帽子。

铭之拗不过我,只得无奈地遵从。

故g很大,也很雄伟,但是我没什麽感觉,我也一直想不通为什麽现在的姑娘们喜欢到故g来穿越,还是穿越到清代那个半光头大辫子的时代。

虽然明代官僚腐败了一点,但是至少人家的发型很正常啊。

八达岭的长城实在是陡,那麽热的天,人还那麽多,疯子果然不是只有我和铭之。

恭王府倒是不错,和珅果然是有钱人,把府邸搞成这样,也不怪乾隆死後,乾隆儿子要抄了他。

还有一些琉璃厂什麽的,实在不适合我这种chu人,也不适合我们这种出来旅游,资金又有限的学生。

回去之後,又是一个多月未见。

这回铭之迷上了宗教,整日研习,脱离现代科技,整个走火入魔。

我被我爸拖去了公司帮忙。

他说,这个公司将来是你的,你要先熟悉起来。

偌大的广告公司,在业界名气不小。

而且可以看见很多来拍广告的明星。不过看了有些失望,大多都没有屏幕上看到的好看。

我的成绩除了专业课,其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功课都是低空飘过,我们的导员还和我说过,“你这样不行的,要全面发展,你的成绩不能拿奖学金,也不能入党,绩点也不好看。”

当时我便面上点头,心里却在暗骂,老子将来就是给我爸卖命的命,只要那个毕业证就够了,你管我那麽多干嘛。老子一不缺钱,二不进政府机关,三不面试,要好看的成绩有个屁用!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但是又不那麽对,因为那些专业课其实也没啥用,铁腕,强势,会收买人心才是王道。

有了这个认知,我的大三生活,更加不爱学习。

我和铭之这麽说,铭之鄙视我,“你少为你不想学习找借口。”

我干笑,果然知我者,铭之也。

大三大四过得更快,简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论文一写,答辩一答,我们乘著直升飞机飞到了毕业的边缘。

我们宿舍拍了这种奇奇怪怪的照片,我甚至公主抱抱著铭之拍了一张。

我抱著他,他双手搂著我脖子,当时我差点就脚软了。当然不是没力气抱不动,完全是激动的。

当时我特别矫情加脑子抽风,想著一辈子这样抱著也很好。

大四没课,大家都很疯,当初荆慕珩走的他们每天都闹我还嫌弃他,他那时候特别深刻地和我说,“到那时候你就懂了。”

我果然懂了,太懂了,四年的兄弟,四年的同窗,各奔东西就在眼前,不留在这个城市的,以後真是相见无期。

唯一的安慰就是我和铭之的家都在这里,不用忍受各奔东西之苦。

更加让我安慰的是另外两只居然也是留在这里。

老大那个强人是直接进了一家500强的企业,老四是因为秦雅是本地人,所以为爱而留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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