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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阳真贼

虽说心里很担心烈阳的安危,但晨墨并不打算干坐着傻等,在这陌生的世界,她想好好的活下去,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思考,没有太多时间用来荒废或颓废。

第一步,当然是收集更多兽人大陆的信息,确认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然后找到适应这个世界的生存方式。

虽然只在迷幻森林呆了短短几天,但她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危险:体型庞大、爪如利勾的飞鸟,可以轻松叼起一个人;四五米高,大腿结实犹如铁柱的大蛮牛,一脚踩下来,可以轻松把一块大石头碾碎;甚至连最普通的蜘蛛,都能长到2米长,吐把丝可以把人活活缠丝。

很显然,在地球,凭借高于其它一切生物的智慧,和制造各种先进工具武器的能力,人类轻松主宰了地球。但在这片原始蛮荒的土地,武器什么的都是浮云,兽人们压g没有这样的概念,更多的是依靠自身原始力量的博弈。

她之前就以烈阳为例子,比较过兽人和普通人类的实力差距,得出的结论是:在人形状态时,这家伙的速度、跳跃高度、力量最起码是一个普通人类的10倍;一旦化作兽行,他的实力还会翻倍,也就是说最少也可以达到普通人类的20倍。

这个结论很让人咋舌,但考虑到这儿的野兽,实力也比地球上的野兽强无数倍,倒也可以理解,相信这一定是长期优胜劣汰的结果。如果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兽人又如何在这种危险的环境下存活下去?!

这样一比较,单拼身体条件的话,晨墨觉得自己的处境岌岌可危。虽说穿越的时候,她诡异地保留了游戏状态时的实力,也就是她现在的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都比以前现实中的自己高出2倍。但哪怕是和人形的烈阳相比,也不过才到人家的五分之一,与兽形的烈阳,就更不堪比较了。

不过,自己虽然在身体硬件上差了一些,但好歹在武器工具的使用上,要比它们略强一些。虽然没有杀伤力强大的热兵器,但弓箭、短刀、匕首之类的却不缺,加上毒药和麻药的灵活运用,多少能给自己的实力添点附加分。再加上自己多年猎杀外星虫族时,锻炼出来的各种格斗技巧,和敏锐的危险意识,相信应付一般的小型野兽,应该是没问题的。至于那些大型的、危险的家伙,以她目前的实力,还是识趣地避开最为理智。

当然,还有一点让她比较安慰的是,游戏里的随身储物镯,居然也随着她穿越了。虽然不懂虚拟的东西为什么也能穿越到现实社会,但晨墨觉得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结果就是它确实存在,且能为自己带来不少便捷好处。

所以,趁着烈阳做任务的时间,她打算仔细研究下储物镯的各项功能,是否都和游戏里一样,还是在穿越的同时,也有了某些变异。

首先,储物镯里的武器和制作用品的工具,只有她能用,这点之前她已试验多次,毋庸置疑了。而同样的物品,可以占据同一格,数量最多能累积到200,一旦超越200的数来能够,物品就会自动分格放,这点也已经确认,和游戏里的设定一样。

不过,前为止,她在里头放的都是死物,比如各种木材、药材、皮毛、杂物,或者是煮熟的食物,而且放进去后能一直保持新鲜,不会出现腐烂的情况。而她现在要试验的就是,储物镯里能不能放活物。

因为她记得,原先在游戏里,玩家钓到的鱼放进储物镯里是不会死的,等回到游戏里玩家的个人空间时,还可以拿出来放养到水池里,通过喂食让它成长,然后再拿去卖更多的钱。

可现在她却不太确定,毕竟游戏里鱼放进去,就算空间格里没有水也不会死,但在现实中,似乎这点很难成立。

果然,等她拿出钓鱼竿,在湖里钓起一跳活蹦乱跳的红尾鱼后,怎么放,也放不进去。可她把鱼摔死,就能放进去,可见,储物镯的空间,是不能容纳活物的。

至此,晨墨基本已经确定了空间的特点:除了活物,不管是体积多大的物品,都能不受限制地装下。当然,y体不能直接装,只可以先放进容器,再扔进去。

测试完后,晨墨并没有停止钓鱼。这个湖里的鱼挺多,长得也很丰肥,嘴巴也很馋,钓起来挺容易上钩的。她挺喜欢吃鱼的,打算多钓一些攒着当储备食物。

毕竟现在已经是秋季了,哪怕对这世界很陌生,她也明显感受到,空气中的凉意一天比一天在加重,也许过不了多久,冬季就会来临。昨晚,她听烈阳曾提起,兽人大陆一旦进入冬季,天气就会骤然变冷,树木花草枯萎、大部分动物都会窝在洞x里冬眠,只剩下少部分不畏惧寒冷且特别强壮的动物,偶尔会在雪地中生走动。那时,食物的来源会骤减,狩猎会变得很艰难,她显然没有兽人厚实的皮毛和强大的身体抵抗能力,只怕没有那个体力和能力在冰天雪地里捕猎。

既然无法预测这儿的冬季有多艰难,那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未雨绸缪,从现在开始就慢慢积攒食物,为自己在这儿度过的第一个冬季,做好准备。

就在晨墨耐住x子,甩下鱼竿,努力为自己的冬季储备粮食做准备时,她身后的密林里,两只躲在暗处,静悄悄地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的兽人,却被她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

凤歌掂着爪子,拖着长长的尾巴,姿态优雅地站在高高的树枝上,紫眸圆睁,注视远方,努力想看清楚那g细细长长的怪东西倒地是什么?为什么这么甩下去,一会儿就可以拉上来一条鱼?

黑豹则趴在另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懒洋洋伏着,一边眯着眼偷觑雌x,一边用爪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蜷在他身边挠痒痒的黑牙。砸砸嘴,心想凤歌真是大惊小怪,这雌x本来就有很多古怪的东西!

当然,两只在各自发表感叹的时候,也不忘同时鄙视烈阳:小家伙做事就是毛糙,为了采集白云草,居然大意地把雌x一个人扔在湖边,也不怕她出事情。要不是有他俩在后面,施放兽人的气息,震慑密林里那些蠢蠢欲动的野兽,这雌x,早晚得遭殃。

就在晨墨差不多钓了二十多条鱼,凤歌和黑豹也在盘算着是不是该厚着脸皮现身同雌x搭讪搭讪时,湛蓝的湖水里,远处一个雪白的、毛茸茸的脑袋露出水面,金灿灿的眸子在阳光下分外耀眼,它的嘴里似乎还叼着一包东西。

晨墨猛得站起,赶紧收起鱼竿和地上的大鱼小鱼,欣喜地朝他挥挥手,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回了原位。

烈阳游的飞快,很快到了岸边,一跃而上,它先把嘴里叼着的一大包东西和背上的弓箭放下,才不自然地抬起两只前爪,跑到一边去,抖抖身子,湿漉漉的白毛沾着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他脑袋耷拉着,圆圆的耳朵一抖一抖,然后,狠狠打了个喷嚏,显然极不喜欢这种湿透的感觉。金色的眼眸溜溜地看着她,一副极想靠近又怕弄湿了她的委屈模样,很是纠结。

晨墨觉得它这样真的好可爱,简直像刚洗完澡的大狗在撒娇,忍不住从储物镯里拿出一大块干燥的棉布,主动走上去帮他擦拭皮毛。

烈阳金色的圆眸顿时笑成了弯月,伸出爪子,扒拉过放在一旁的拿大包东西,颤颤拨开外面包着的叶子,里面除了一种颜色雪白带着细细绒毛的草叶子外,其余的都是一种长相很似葡萄、但却不是一串一串的紫色野果。

烈阳小心地挑出来,推给她,“给你的!大祭祀说这个止血很好!上面的细刺,我都已经抹掉了!”

晨墨一楞,她和烈阳进山谷前见过一次这种野果,它长在一种高大的带毒刺的荆棘树上,烈阳说这种野果止血效果很好,只是很难采摘,因为不止树上有毒刺,连果子也包着一层细细的透明毒刺,要想采到它,必须忍住被毒刺刺中的痛楚。而且一旦被毒刺扎果,刺中的部位,会肿起,并痛足整整十天。这十天内,这只手基本动不了,就跟废了似的。

晨墨赶紧拉过它躲闪的前爪,果然见两只前爪肿了将近一圈,上面还残余着一些小刺,微微一碰,烈阳就疼得咝咝抽气。

晨墨叹了一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一瓶药汁,眼里闪过一抹柔和,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我先陪你回部落吧!”看他这模样,十天半个月内,别说是捉猎物了,只怕拿东西都麻烦,她怎放心?!

烈阳眼里的幽光微微一闪,点点头,嘴角瞬间裂开,勾起一个无比憨厚的笑。

雪羽族素来耳聪目明,凤歌将一切看了个明白,听了个分明。

思索片刻,他忽的冷笑:这家伙,真贼!

被告白了

由于烈阳的两只前蹄肿成了小胖馒头,一着地便生疼,晨墨就让他便化作人形,一则人形时处理手上残余的细细毒刺方便些;二则,也避免他在兽形状态下,四肢着地行走时碰到伤口。

等她将掌心里的细刺都挑完,包扎好,烈阳的手已经从小胖馒头,升级为了大胖馒头,看着贼吓人。晨墨不免有些担心,抬头看看他依旧笑得傻憨傻憨的,仿佛浑不觉得疼似的,只一个劲地催她试试那紫果能否止血。她心中微暖,倒生出几分异样情愫来。只这样的情愫来得太快,也太清浅,很快就被其它烦心事盖过。

因烈阳受伤的缘故,两人的行程明显慢了许多,毕竟他人形的速度远不如兽形,再加上顾虑晨墨的身体,本来只要2天的路程,将将走了5天,才出了迷幻之森。

期间晨墨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匹坐骑代步,毕竟身体健康的自己让一个病号背着,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谁料离开迷幻之森那天,她把主意和烈阳一提,烈阳立刻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力气大,背得动,不累。”开玩笑,每天能背着自己的雌x,那是多美的事,怎么可能嫌累哟!

晨墨瞅瞅他,有些犹豫。弄只坐骑并非是她一时兴起的念头,也不单是为了烈阳考虑,更多的,是为她的将来做打算。她从烈阳嘴里知道,兽人大陆幅圆辽阔、土地宽广,猎物分布松散。烈阳在部落的时候,每次出去狩猎,最近的地方也要跑个三四个小时,远的甚至得一两天。若换成她的速度,今后若想出去狩猎,只怕还没等她到达猎物所在点,人就先饿死了。虽说现在还可以靠着烈阳背自己、驼自己,但将来若自己要一个人生活,总不见得事事都去叫唤他吧?!

若烈阳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必定会跳起来叫嚣:我愿意的,愿意天天背着你、时时跟着你、刻刻不离你!

可惜他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然想不到她已开始做起一个人生活的长远打算。他只当她是想要只坐骑,便劝道,“迷幻之森的野兽大多x格暴躁,野x难驯,不适合当坐骑。你如果真想要,等回到部落后,我到部落附近的贝伦草原给你寻一只星羽兽,它们既聪明漂亮又温顺,而且能跑能飞,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多少知道晨墨是个极讲道理的雌x。只要你的理由够充足、够合理,便能说服她。不像部落里许多雌x,想到什么便要什么,但凡有个念头,不管合不合理,都会蛮搅到底。

“也好!……啊,对了,还有多久,能到你们部落?”果然,晨墨听了这话,立刻点头,她想自己一个外来的和尚,肯定没烈阳这个本地和尚了解情况,既然他都说好,想必那星羽兽应该不错!

烈阳金眸微眯,“再走个五天,只是星羽兽要到二秋过了,才会迁徙到贝伦草原,就算到了部落里,你还得多等上一段时间。”

晨墨本就是个极有耐心的人,想了想,道,“没关系,我等的了。”

烈阳俊美的面孔瞬间发光,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翘起:只要雌x愿意在部落里待到二秋以后,那至少还有一个冬季,她都不会走,也走不了。

要知道,兽人大陆的每个季节,都分三节,以秋季为例,分别是一秋、二秋、三秋,越到后面,天气越凉。现在这个时节,正是一秋末期,等二秋过了,许多盘踞在北方、有迁徙习惯的动物就会逐渐往南方迁徙。到了三秋中旬,天气将骤变,一天内温度可能会直线下降,有时冷起来和冬季也没什么区别。因此,到了三秋,身体柔弱、抗寒能力差的雌x,多半就不愿意出门,只肯窝在家里,因为她们一出门,只要在外呆的时间久一些,很可能就被冻僵。

想到自己至少可以将雌x留住半个秋季和一个冬季,烈阳的心情顿时好的不得了。而晨墨可不知自己悄无声息就上了某只的贼船,只觉自己解决了一个难题,心情也不错!

两人有一撘没一撘,聊得倒也其乐融融。只是这幅和谐景象,可把远处两只暗地跟随的雄x,酸的不行。眼里汩汩冒着寒气,恨不得立马冲上去将烈阳海扁一顿。

黑牙很不解地瞅瞅眼睛紫得发黑发寒的孔雀,再看看爪子拼命挠树皮、鼻孔哼冷气的主人,拱拱身子,发出疑问:主人,既然你喜欢那个雌x,干嘛不学那个白塔族的家伙,直接去保护她。反而缩在后面,偷偷mm,弄得跟贼似的。

黑豹一甩尾巴,楞了:是啊,既然自己对那雌x颇有好感,就该大胆的追求。就算想知道她是哪个部落的,直接问不就得了。就算人家不肯说,直接以保护者的名义跟上好了,怎么脑袋一泛晕,就这么偷偷跟在人屁股后头,还眼睁睁看着那个毛头小子装傻卖乖讨雌x欢心。这不是傻啊,简直是傻翻了!!

于是乎,幡然醒悟的黑豹,恨不得立刻化作人形,为自己这么多天的愚蠢行为,狠狠地捶x顿足一番!

喵呜兽是伴生宠,它们有独特的语言,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人能听懂。因此,它的疑问,凤歌其实是听不明白的。他正喝着烈阳的陈年老醋呢,冷不丁见夙猛得站起,碧色的眼里一副大彻大悟的模样,然后就如一道黑色闪电般,快速的朝前奔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豹已带着黑牙,冲了过去。而烈阳也反应极快,马上化作兽形,抬起两只馒头爪子,做出了一副防御之势,金色的眼瞳里泛着冷光。

谁料黑豹并不理他,一个翻身利索地化作人形:古铜色偏黑的健康肌肤、结实j干的身躯充满野x气息、刀刻般的五官轮廓深邃完美、碧色的眼眸幽光闪闪、浓密微卷的黑发凌乱中带着几分桀骜。

晨墨眨眨眼,从纯粹欣赏外形的角度,她不得不承认,黑豹的人形,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帅气。本来以为烈阳的阳光英俊、凤歌的俊美优雅,已经算是她见过里的极品帅哥了,不想这只怪豹子,比极品还略胜一筹啊!!

只是,她还是搞不清楚,他到底冲上来想要干啥?!

就在她满心疑惑时,只见黑豹从黑牙身上背着的包里抽出一件兽皮衣,随意裹在腰间系牢挡住要害部位。又m出一只外形很像牛角、但色泽温润如碧玉的东西,昂首挺x地走到晨墨面前,高高举起,大声到,“雌x,我是艾加部落的玄冥族,全名叫艾达斯·夙,我很喜欢你,想成为你的伴侣,请允许我成为你的保护者,护送你回到部落!”

这大抵是兽人大陆最最常规、也是最最没有新意的表白,无数雌x听到这样毫无创意的表白,不是抬起鼻子冷哼鄙视、就是翻翻白眼扭头就走。

但晨墨却震呆了:因为,这是她活了30年来,第一次被人当众告白!

如果凤歌有读心术,必然口吐鲜血,血溅三尺:你玛,明明是哥比他先告白的,只是你不懂,不懂啊。啊。啊。啊!!

强强组合

这场告白突如其来,饶是心x再淡定,晨墨也接了个措手不及。很是呆滞了一段时间,一颗剩女心才反应过。真是惊中带喜、喜中带酸、酸中带涩,总之是百味参杂,心情相当的微妙!

自打地球上男女比例失衡越来越明显后,男人是直接从草升级为宝,这告白的活儿,也跟接力b似的,由男人手上传递到了女人手里。她活了三十年,身边最常见的就是:a女向a男告白了、b女向b男告白了……或者abc几个女人一窝蜂似的向某帅哥表白了……

虽说女人骨子的天x,要比男人矜持的多,搁在千百年前,老祖宗那会儿,哪怕心里再欢喜,女人也会绞着帕子羞羞答答不肯开口。可这会儿不行,时不我待呀,男人的行情太俏了,一个个都成了稀缺资源。只要你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凄凄凉凉过一辈子、只要你想有个可爱娃娃养老送终,你就得乘着年轻、发挥各种优势优点,集中火力抢占优势资源。于是乎,女人告白成了家常便饭。

当然,也不排除女人条件够好够优够赞,引来男x追逐的目光。但他们傲惯了,也被惯坏了,即便有心追求,也往往做得含含糊糊、暧暧昧昧,不会像夙这样大大咧咧、直截了当的说出来。

而在烈阳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忽略下,晨墨仍不知这世界的男女行情,和自个儿的老家地球,处于截然相反的位置。因此乍然一听,真觉有种凭空掉馅饼的感觉。

大凡女人,多少都有点虚荣心,哪怕是晨墨这个打定主意剩女到底的家伙,也不得不承认:在惊讶之余,心底还是有那么丝窃喜。尤其看到这馅饼,还是由内到外都是豪华版配置的极品货色,心底那点小得意越发明显。要知道,这样的极品搁现代,还不知要迷倒多少红粉娘子军呀!

可惜啊,这样的飘飘然,只维持了十几秒中,晨墨超乎常人理智的大脑,就自动开启了警示提醒功能,之前与黑豹相识交手对峙的一幕,在脑海中迅速回放,仿佛似在提醒她:乖娃,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随便掉下馅饼!

这大抵是人类天x里的劣gx在作祟,30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晨墨却也算是经历过人情冷暖,见识过不少社会的y暗面。人类社会的复杂交错,让她懂得了谨慎,但也学会了怀疑。夙的告白,说穿了不过兽人大陆里最常见的一幕,但经过人类大脑的过滤:简单的就变成了复杂,黑豹忠于内心的直白举动,成了别有目的行为!

这中间的心理变化委实太快,因此,晨墨心中的感叹和窃喜还没来得及外放,表情就自动由惊讶更替为了冷静沉宁。

思考二三,她难掩好奇,不动声色地问,“你说你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

夙告白完,就做好了被直接拒绝的准备。反正在兽人大陆,就算雌x再喜欢一个雄x,为了彰显自身的身价和珍贵,总会为难下雄x。因此,一个雄x若没个百八十次的求爱,甭想成功抱得美雌归。虽然他的条件确实不错,但也没自恋到认为自己有那本事一次搞定,他觉得只有凤歌那个自恋狂才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魅力天下无敌。

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喜欢你,总要让你先知道。就算你拒绝了,也不要紧,以后再慢慢谋划。至少你知道了我的心意。总比我傻乎乎跟在后面打转的强。

只是,他没料到晨墨没有马上回绝,反而问了他一个怪问题。

没有直接回绝,在兽人雄x看来,就是变相的说明雌x对自己还是有点好感的,因此他心里非但不怵,反而乐了。

得意地一抬头,趾高气扬地扫了被晨墨的反应弄得心慌慌的呆熊一眼,他答得无比坦白“也没什么,我就觉得,你和我挺配的!我是雄x中的强者,而你,也是雌x中的佼佼者,我们交*配后,生出的后代,一定是数一数二的强者!”

这话真当是直白的不能再直白、坦白得不能再坦白,在兽人大陆确实如此。有雌x就意味着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但作为讲究含蓄的文明人类,晨墨却只觉天雷阵阵。嘴巴张成了“o”型,半晌无语:你大爷的,你这是找老婆,还是来找优质继承人他妈?!!

看着眼前这家伙一脸自傲兼理所当然的表情,晨墨无比头疼地抚额:她承认,坦白是好事,但说得过分坦白,那就是傻事了。感情我的作用就是强强组合,给你培养后代?这话虽然实在,但任何一个女人听了,心里铁定不舒服呀!看来再理x的女x,也喜欢听点浪漫的话!

结果毫无悬念,夙直白到近乎小白的告白,在烈阳无比同情兼幸灾乐祸下,被晨墨毫不留情的拍飞。不过他倒不气馁,难得一次放下自尊,死皮赖脸地要求充当保镖一职,而且还是免费的,并附带小黑牙一只,打算叫板烈阳,来个贴身持久战。

晨墨基本可以肯定,夙确实没什么其它坏心思,几次拒绝无效后,也只能随他去了。毕竟路在地上,脚长在他身上,她也没法子。和他说道理,这家伙又傲又犟,听不进去,口口声声你有拒绝的权力,他也有再追求的权力,你乐意拒绝一百次,他就愿意表白一千次;和他动手吧,一则没必要,二则没胜算,烈阳的手还伤着呢!

无奈下,晨墨决定对这臭屁的家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倒是烈阳,看着多了两只黑黑的跟屁虫,脸色黑漆漆得堪比锅底,心里别提有多悔了。

本来以他的速度和能耐,载着雌x去摘白云草之前,就能甩掉夙和凤歌。只是考虑到他若去采草药,留雌x单独在湖边有些不安全,便特特挑衅了他们,放慢了速度让他们跟上。这样就算他离开一会儿,这两只也可以充当免费看护,毕竟兽人大陆的雄x,对雌x还是充满保护欲的,何况这两只还对自家雌x很有意思,铁定会拼却x命保护。待任务完成,手也好了后,他就可以找个机会,快快甩掉这两条烦人的小尾巴。

原本一切算盘打得好好,不料夙却弄了这神来一笔,打了他一个猝不及防。

看着夙挑衅傲慢的眼神,外加黑牙刨着爪子给主人助威的模样,烈阳金色的眸子暗潮汹涌,但很快,归于平静,波澜不惊。他慢悠悠地走到一旁,跳到一棵高大的树上,用嘴折下了缀满鲜红果子的树枝,拖到晨墨面前。然后轻轻地用头拱拱她,很殷勤地示意她吃果子。

他们快走了一个上午了,她肯定有点渴,这种果汁汁多解渴,他一直留意她的口味,知道这味道定是她喜欢的。

晨墨看着他肿着两个馒头爪子还记得帮她采野果,心就先软了一点,再看他叼着树枝颇有几分撒娇可爱的模样,心里很是欢喜。便亲昵昵地揉揉他圆乎乎r呼呼的耳朵,算是道谢。

烈阳顿时眉开眼笑,朝被晨墨勒令保持一定距离的黑豹抬抬鼻子。

嚓,这是无声的炫耀呀!

黑豹顿时气得鼻子都歪了,他老早成年,x子傲骄,又被部落里的雌x宠坏了,这种撒娇讨好卖乖争宠的事情,自然做不出来。只能很恨地甩甩发,心想:小子,来日方长,咱们走着瞧!!

哈哈,看来,面对雌x,兽人大陆的雄x,永远都是斗志昂扬的,

两人小队,最终变成了三人一兽,或者说一人三兽,吵吵闹闹兼热热闹闹地朝烈阳的部落出发。

凤歌本来还抱着迎接夙铩羽而归的念头,乐滋滋等着。毕竟那样不华丽、不浪漫、兼傻白傻白的告白怎么可能会成功。别说是天生充满浪漫情怀的雌x,就是他一雄x听了,也有吐槽的冲动。

孰料等了大半天,结果是夙居然被拒绝了,但却没被雌x乱b打走,反而成功打入了内部。

眼看那几个身影,在阳光下,越行越远,越来越小,凤歌彻底悲愤了:这什么世道,他华丽丽的开屏告白,居然抵不上夙傻乎乎的表白!!!

这雌x,果非常理可以判断!!

惹是生非(补更还债)

有了新成员的加入,原本还算比较安静的队伍,立刻热闹了起来。

本来嘛,晨墨是个冷清x子,x情淡漠低调、喜做不喜说,话语不多;而烈阳则是孤身生活太久,严重脱离群体,如不是遇到晨墨,也是个安静内敛的主。两个都不爱说话的家伙碰到一起,自然比较安静。

当然,这种安静不是指他俩真的木愣愣的不作交流,而是比之正常人在一起的时候,语言交流要少那么一滴滴。不过,这并不影响俩个人的互动,因为烈阳善于观察和总结,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往往只要晨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就能猜出她的需求,及时服务到位,省却她的许多麻烦。这种知心兼贴心的感觉,让晨墨相当受用,因此哪怕俩人言语不多,她也不感觉突兀,反而觉得彼此默契十足。

但黑豹和黑牙的x格明显和他们大相径庭。黑豹是个骄傲、好战、任x又爱凑热闹的家伙,x格直来直去,心里藏不住事,有什么说什么,但做的时候,往往却有点莫名其妙的小别扭。

譬如,他看到烈阳在衣食住行上对着晨墨猛献殷勤,关怀备至,心里虽然痒痒地很想效仿,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不屑一顾,偶尔甚至还会挑衅地说上几句酸话,以表达自己对这种献媚行为的不屑。但转头,他却会趁着烈阳去狩猎时,兴冲冲地叼起特意捕捉的圆耳兔向晨墨进贡。只是这家伙委实别扭,又没有泡妞经验,总喜欢送完东西后画蛇添足的加上一句,“呐,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捉了两只吃不完,浪费是可耻的,就大方点送一只给你吧!……什么,不要?哼,我可是为你好,瞧你这细胳膊细腿样,若不多吃一些,将来怎么可能拥有强健的后代!”

虽说他的一番心意是好的,只是那鼻孔朝天的傲骄样,加上不可一世的语气,每每搞得晨墨很是郁闷:这家伙究竟是来献殷勤,还是来找茬的呀?!

至于黑牙,别看这货体型没黑豹大,但心眼却比他的直肚肠主人多的多。作为一个敬岗爱业、忠于主人、先主人忧而忧后主人乐而乐的好宠物,在了解了主人对那个伤过自己的雌x很感兴趣后,虽然颇为郁闷主人的好色轻宠,但还是尽心尽职地为主人出谋划策、推波助澜。

这家伙的心眼挺狡诈,知道就目前而言,烈阳算是自家主人的第一大情敌,(至于后面那货就算了吧,在小黑牙看来,那鸟人到现在还搞尾随,只暗暗跟着没敢现身,可见没出息啊,成了不了大气候),因此,总是不遗余力地找机会、找事、找麻烦,牵制住烈阳,好替自家主人争取更多接近雌x的机会。

于是一路上,一熊一豹加一喵呜兽,真真是斗得异常热闹。不是今天我找茬,你落马,就是明天我反击,嘿嘿,轮到你吃亏!

其实多数的时候,面对那两只颇显恶劣兼拙劣的挑衅,烈阳多半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略过的,只是逼得急了,才会反击一二。虽然他年纪不如夙大,但多年的流浪生活,让他的心x远比从小被家人、被族人、被部落雌x娇惯吹捧长大的夙,要成熟得多。在他看来,与其花时间浪费在这只有点小白的玄冥族身上,还不如多替雌x做一点实事来得有用。

烈阳这样的举动,落在夙眼里,是怯战退让;但在晨墨眼里,却成了坚忍豁达。在她看来,以烈阳现在实力,还不是夙的对手,若被人家讥讽上两句,就大大出手,除了自取其辱外,绝捞不到其他好处。既然如此,还不如百忍成钢,待到实力提升后,再图反击,有道是大丈夫能屈能伸!

虽说晨墨对烈阳的坚忍很是欣赏,但人类大抵都有点锄强扶弱的心态,眼见憨实的烈阳被那一主一宠折腾的快没反击之力了,晨墨也有些恼了。

原来这次黑豹和黑牙真的很过分,昨天,她在路上发现了一种可以麻痹眼部神经系统,让人短暂失明的果实,就摘了一些打算做实验,看能不能提取出果汁做为药剂。不想刚倒腾出一些,还没来得及放进储物镯里,就被黑牙悄悄偷了去,用在了烈阳身上。

这药物未经测试,药效的激烈x和副作用都不能预估,他们就这么没轻没重、大刺刺用在烈阳身上,弄得烈阳短暂失明不说,还连带着他的两只眼又红又肿又痛,看着颇可怕。好歹烈阳算是她来这异界关系最亲近的第一好友,被人欺负到这份上了,颇有些护短倾向的晨墨自然恼了起来,当下峨眉竖起,拎过两只就是一通冷叱,并寒寒放话:若再敢欺负烈阳,别怪她下手无情。

黑豹心气高,见雌x一力维护烈阳,很不服气:“凭什么,他捉弄我的时候,你就不说。”

晨墨冷冷一笑,一挑眉,“亲疏有别!”

黑豹瞬间蔫了,如同打了霜的茄子,心口拔凉拔凉的……

凤歌藏在暗处,将这一幕闹剧尽收眼底,看着夙撇撇嘴:没眼力劲的家伙,那白塔族的小子,可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憨,心眼多着呢。若不是他刻意放水,就凭一个喵呜兽,有那能力将药y撒到他眼里?!!

这雌x看着冷,其实心肠挺软的,你们越是欺负他,她便越会护着他,那小子分明是瞄准了这一点,演得苦r计呢。

凤歌琢磨了下,看来夙不足为惧,倒是那小子是个难缠的主,他得细细思量将来怎么应付。

不过,夙也只蔫了一天,第二天就在黑牙的拾掇下,重整旗鼓。当然,这回他也学聪明了,不是直接挑衅,而是改成炫耀自己的狩猎能力。一个半天,这好战分子就伙同黑牙猎来了1只长鼻巨兽。

长鼻巨兽体形庞大,四肢chu壮如柱,长相颇似地球上的大象,只是他们没有蒲扇似的大耳,只有圆圆的小耳朵,看着和体形怪不相符。这些家伙也算这片大地的强者,它们体格健壮、长鼻力量十足,一甩起来,可以把一棵大树打折。而且,它们还很爱记仇,你若惹到它们,它们会一直追着你报复。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兽人们很少会打他们的主意。但能猎到他们,却也是实力和荣耀的象征。

可惜,悲剧的是,还没等他炫耀完,就见远方数百长鼻巨兽奔腾而来,怒气腾腾一看就是来报复的。原来他们猎到的这只,正是这群长鼻巨兽首领的孩子。

若是三四只巨兽,凭烈阳和夙的身手,自然是不怵的,可眼前这数量……哎,逞什么能,还是赶紧跑吧!!

于是乎,结果就是巨兽r没吃到,几只倒被追得落荒而逃,把晨墨气得只想吐血:你玛,这俩黑子,怎么这么能惹事呢?!!

就在这样打打闹闹、充满刺激的旅途生活中,时间过得飞快。第五天,当落日的余晖染黄了苍茫的大地时,烈阳终于停下脚步,抬起手,指着挡在前方水流湍急的一条大河,兴高采烈地道,“阿墨,过了这条河,再走半天,就到部落了。”

夙的心事

鉴于天色已晚,即便过了河去部落,也还有半天的路程,烈阳决定先不赶路,索x在河边休息一个晚上,休整j神明天再出发。

晨墨点点头,一边帮着烈阳准备晚餐的食材,一边在心里揣度:不知道兽人大陆的部落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和游戏里的很相似?!烈阳虽然和她讲了不少关于兽人大陆的事,但对于自己的部落,却是所言不详,只大略说了部落的名字叫南华。

夙听了,却撇撇嘴,心中很是郁闷:因为一旦雌x回到了部落,就意味着他的保镖工作也宣告结束了。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部落之间虽然偶尔也会互有来往,但那仅限于比较交好和熟悉的部落。烈阳所在的部落,明显和他所在的部落相距甚远,他也是第一次听说在苏达河的对面,还有这样一个多个兽族杂居的部落。作为一个陌生的访客,他贸贸然冲进去,很可能被人家当做有敌意的入侵,被轰赶出去。(虽然身边有烈阳,但这家伙和自己不对盘,就算脑壳坏了都不会替自己说好话!)

再加上时间已快到二秋了,兽人大陆新的一轮食物争夺赛即将开始,在这个敏感的时候,作为部落里的一员猛将,他无论如何,也都得赶回去帮忙。

因此,过了明天,不管他心里多不乐意,都得暂时离开这个雌x了。

一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雌x,夙就有种怪怪的感觉,总之全身都不舒畅。扭头看看,很想同雌□流几句,奈何人家正同烈阳认真准备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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