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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练习得更加勤快了。他想,如果他真的成了书法家,有一些名声的话,那么以后去找洪桢相聚,也更体面一些。

那日,洪桢的被子洗得不合时宜,被一趟倾盆大雨淋了个透。钟翎无法,不忍他一个人缩在床上光秃秃的没有棉被,于是拍了拍自己身侧的空位,让他跟自己将就两晚。

那是一个冬天,分明没有下雪,但屋檐上的冰溜子却结成了葡萄串,呼吸之间都如针扎一般。

钟翎体寒,只觉得洪桢的身子跟个暖炉似的,让他每一寸皮肤都烘得暖暖的。他惬意地在洪桢怀里伸了个懒腰,如春日晒太阳的野猫。

但相较之下,洪桢却心事重重。破天荒的,这个往日如春风的少年,眉目间却似罩了一团乌云。

只不过现在熄了灯,钟翎看不见。

“翎翎,你还能待几日?”

后背传来怏怏不乐的声音,钟翎转过身去,在他额头轻轻点了三下——还有三天。

“以后我考上功名,请你到我府上做客,你一定要来。”

钟翎欣喜点头,往他怀里又钻了几分。洪桢的文章有目共睹,是整座书院里最好的,连夫子也说他这样的年纪能有此等见地,很是不易。

那晚,洪桢的话很多,但钟翎却很是高兴,一直聚精会神听着。直到这人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亲密无间的话变成了绵长的呼吸。钟翎才小心翼翼爬起来,在他的眼皮轻轻落下了一个吻。

那个吻很轻,便真的如翎毛一般。

直到钟翎撒手人寰,也无人知道这个秘密。

时间转瞬即逝,三日之后,钟翎的父亲亲自来接人。只是以前气派精致的马车变成了驴车,鞍前马后伺候的几个下人变成了一个老头。

洪桢喜欢他的字,他知道的。

于是他真的就写了一幅,两仞长的宣纸上头只有七个字,连落款都没有——“山有木兮木有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句话如此直白,连刚念书的穷秀才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何况是饱读诗书的洪桢。

他盯着手中的字迹出神,眼中却没有欢喜,甚至,之前阴霾的情绪更严重了。

“翎翎,我要成亲了,和孙尚书的千金。”

政治联姻,容不得推脱。

钟翎事前有想过这种可能,毕竟洪桢满腹经纶,只要给他一个踏板,日后必能一飞冲天。即便是一朝重臣孙尚书,将女儿嫁给他也是不会吃亏的。

他没把字要回来,毕竟今日一别,或许就再也不会见面了。这是他的心意,算是给这几年的同窗时光一个交代。

钟翎很是洒脱,他少有这样的时候,只是点点头,把包袱往肩上一甩,踏上驴车。

洪桢瞧着那个往土里沉了一截的身影,心里有些泛酸。

没有人知道,孙尚书此前找过洪桢,意在结亲。他当时没答应,于是,便有了商船沉没一事。

孙尚书说:“要让一介商贾在这世上消失,本官还是办得到的。更别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哑巴。”

于是,他答应了。

往后,科举,升迁,有孙尚书在前面铺路,他做官做得很稳。也顺利完成了他的政治联姻,新婚第二年便育了一子,乳名“小不点”。洪父仍旧在宜顺做着县官,公务不忙,有时还能抽空,赴京去看望孙子。

钟翎的字很受欢迎,没过几年,便成了炙手可热的书法家。期间父亲打算做点小买卖东山再起,却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他跟不上年代的变化了,竟一连赔了三回。那之后,父亲便安心养老,再不碰算盘了。

两人再见已是在五年后。京城爱字的人多,钟翎便带着父亲进京,安置下来的次日,二人便在街头相遇。彼时,洪桢带着妻儿闲逛,一家其乐融融。

钟翎,是一个人。

他停下脚步,拿炭笔在木板上写字——“你的妻子?”

洪桢见到来人,信息得不得了,但转而想到如今的身份和处境,这份欣喜又大打折扣,点头介绍道:“这是内子。”

又转头看向妇人,“夫人,这位是钟翎,我年少时的同窗,现下是书法大家。”

那妇人朝钟翎拂身,说了句初见的客场话,端庄,大方,得体。只是扫射过来的眼神,不怎么善意。

钟翎眼中一涩,苦笑,把木板上的笔迹擦掉,又写到——“这是你儿子?”

洪桢抱起四岁的小不点,“小不点,快叫——”

“——钟翎叔叔。”

还没等洪桢的话说完,小不点已经开了口,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翎叔叔,你真好看,比我爹爹和娘亲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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