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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翎活生生愣在原地——打算什么?

洪桢的哽咽着滚了滚喉结,一字一句道:

“他是我唯一的骨肉,钟翎,你好狠的心......”

钟翎恍若被谁敲了一下,这是第一次,洪桢连名带姓地叫他。

嘴唇开了合,合了开,本来有千言万语要说,最后却发不出一个音节。肩膀上的痛刺骨钻心,钟翎拼命摇头,最后,嘴唇咬成了一条线,落下清泪。

他知道,他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那一日,洪桢当着钟翎的面,把那一卷“山有木兮木有枝”撕得粉碎。那是他平生第一幅墨宝,没有署名的,却是真心的。

钟翎被摔出大门之后,被洪桢的岳父以杀人之罪,抓进了大牢。

他不明白,往日温和如春风的人,如今为何变得这般粗暴。往日对他每个字都相信的人,如今却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

由于洪桢不插手,那痛失爱子的妇人便随同他的父亲,便不顾及“挚友”的身份,半公半私,判了钟翎“斩手”之刑,手掌的手。

刑罚当然不能在天子脚下执行,毕竟这案子疑点重重,若碰上那些断案老吏,漏洞一下子便露出来了。

于是,孙氏父女合计了一下,如果要行刑,只得交与熟人来办。于是,他们将钟翎转押到宜顺,由洪桢的父亲亲自监刑。

所有人都以为钟翎杀了小不点,连他自己都快要信了。

其实,他们应该去抓真正的凶手,而不是揪着他这代罪羔羊不放。他死了,只能泄去孙氏的心头之恨,不能给小不点报仇。

可怜钟翎一直在想,那凶手是何方贼人,为何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是不是洪桢得罪了仇家,才招来这等血光之灾。

小不点那样小,那样可爱,被人溺死的时候,他该多无助。

钟翎日夜难安,时常梦到小不点在水里挣扎,不停地喊“翎叔叔救我”。

是他把小不点弄丢的,如果没有他,小不点不会跟着他出来,也不会给那些人以可乘之机。

他有罪,这不可否认。

但洪桢误会他杀死了他的孩子,这让他很难过。难过到,呼吸时气管都会被刺痛。

靠习字为生的钟翎,有口不能言的钟翎,失去了两只手掌。不能说话,不能写字,尽管有千言万语,也表达不出半句。父亲为了照顾他,将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从京城搬到宜顺,拖着五十岁的身子去河边的码头干苦力,一面给钟翎买药一面攒钱。等到终于攒够了,他便联系了生意场上的老朋友,想一起去做一些木头生意。

他说:“翎儿,这笔买卖成了,你下半年的药就有着落了。爹只去两个月,很快就回来。两个月后的初九,到城门口来接爹。”

但好巧不巧,这笔买卖又黄了。跟之前一样,所有货物沉船河中。更悲惨的是,这次,钟翎的父亲也在商船中。他不用赔钱了,因为人已经没了。

至此,钟翎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有人做了手脚。

初九那天,他等来了一百两的赔款。说是大老板可怜钟家人丁单薄,只有一个哑巴儿子,所以比平常的工人多赔了二十两。

钟翎用两条没有手掌的手臂托着那只包袱,一下子只觉得天都暗了。他觉得父亲的死断然有阴谋,于是他击鼓鸣冤,拿不起鼓槌,他就用包裹着纱布的断手一遍一遍地敲。

咚!咚!咚!

他要将所有的冤屈都呈上去,就算他双手被砍是遇人不淑罪有应得,但父亲一生没做过错事,不能就这样无缘无故地死去。

但当县太爷问他“击鼓所鸣何冤”时,他又一下子堕入地狱了——他一个哑巴,来伸什么冤?

县太爷说,“那你写下来吧。”

他只有垂头,看着自己空荡荡的袖子发呆——他的手,就是眼前这位县太爷下令砍的,能不能写字,他不清楚吗?

他没办法,只得去街头找秀才代笔。

秀才问:“你要写什么?”

他说不出来话,不知道怎么办,但又清楚不能一直那样呆着坐以待毙。只衣衫褴褛头发凌乱地徘徊,活脱脱一个疯子。

他心急如焚。

最后只能不断大张着嘴巴,无声痛喊“救我爹!救我爹!”

但这秀才不是洪桢,读不懂他的话。

不过......洪桢许久之前就已经不懂他了。

再没人能懂他了。

他,钟翎,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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