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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中人来人往,“叮铃铃”“滴滴滴”“呜呜呜”,挤满了精干的老太、遛狗的老头、买菜的中年妇女和被大人拖着往学校赶的小孩儿。离程显他们所在的小吃摊不远,就是一所小学,校门在转弯过去的那条街上,坐在这里看不见。

程显用那种浑不在意的兽的目光四下打量,他留意着这条街上各家小店的名称和位置,像是五金店在最西边,文具店直对路口,横过来是一溜饭馆和小吃店。他还认出这一带常见的一些老面孔,这个小老板,那个小老板,——这种对环境的注意力源于兽的习惯。末了程显又把视线落回到岳骏声身上,“……昨晚问你的事,你想好了?”

小草包眼睛下边泛着点儿阴影,看来是没怎么睡好。“我没想好,不知道该怎么想,我只想给程程帮忙,每天都跟程程在一起。”小笨犬面上露着呆相,每问必说大实话。动脑筋和做决定对他来说,都是跟做算术题一样的难事,顶好一直有人来告诉他下面该怎么做,好省去他的痛苦。

程显非常乐意来充当这样的角色,于是他一下就替岳骏声拍了板,“那就每天跟着我,有劳有得,多劳多得,就这么定了。”

话一出口,岳骏声脸上马上就一副松了口气的表情。“嗯!”小笨犬重重地点头。

那一天起程显就正式雇佣岳骏声做他的小“贤内助”。若是公司有活,他就带上岳骏声挨片儿挨片儿地跑,跑热了,来到街旁的文具店,买上两大盒冷饮,饿了的话就上熟食店炸鸡档买上一袋子肉和鸡脯什么的,两个人闷头吃得可过瘾。

随着白天越来越长,知了也越叫越高亮。程显有活就接,没活就窝在家里闲整。外界的消息,他很少关心,偶尔买份报纸瞅上一眼,从没发觉什么新意。他用假身份证办了个当地的手机号,买了个带流量的套餐。隔三差五他用手机上网,尽是搜索Y城和H城的新闻。

小笨犬有好奇心,对程显的好奇心。每一次他看见程显坐在那儿摆弄手机,都会凑过来问:“程程在玩什么?”心里存着小小的嫉妒,嫉妒那个小小的扁匣子跟他抢程程,占去了程显的注意力。于是当程显把手机递给他看的时候被小笨犬断然拒绝:“我不看这个,这个坏,电视机好。”——因为电视剧不跟他抢程程。在岳骏声心目中,程程要么什么都不做,要么做什么都得带上他,于他与享所有。他讨厌那些单独占去程显注意力的事物,比如手机,比如马桶,比如程程洗澡的时候不让他进去的那十来分钟。诚然岳骏声总是努力地做个好孩子,大多数时候他也都是乖巧的,但他也有自己的小脾气和小私心,尤其在有关程程的问题上。他可是一直记得一个名字、一个人,那个人叫丁力,杨叔叔说程程将来会跟他在一起。这可把他给吓坏了,他甚至偷偷为此掉过几滴眼泪,痛苦地觉得天空都灰暗了。为此他还专门去问妈妈桑,“丁力是谁?”

“丁力?”桑梓看看他,想了一想,“好几十年前他就死了,早就没他这号人了。”

哦——已经死了,骏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感到天空又立刻蓝上了几分。不过这名字还是在他心里扎下了根,成为心上一根不朽的鱼刺,时不时提醒他这个“情敌”的存在,不管这情敌是手机、马桶还是个早已作古的人物。

空调在墙上呜呜地鸣着风,程显坐在窗户边,跷着毛茸茸的两条腿。T恤和短裤把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肉都包裹得紧紧的,温饱之余,他就免不得感到一股性的冲动。

岳骏声坐在旁边的地板上数钞票,看上去非常的忙。一只鞋盒子里整整齐齐地扎着一捆一捆数额不一的纸币,这只鞋盒子就是岳骏声的聚宝盆。自从程显开始每天给他付新水,数钞票就成了岳骏声最爱干的事情之一。他还专门用一个小本子,吭哧吭哧地在上面记账,记下五块的有多少张,十块的有多少张,五十块的又有多少张。当初程显随口说的干这件事给多少,干那件事给多少,真到了掏钱的时候,他又从来都是随心所欲。看都不看地,抽出什么面额的票子就是什么,统统拍到岳骏声手里,“给,小考拉!”

小考拉每每睁大了眼睛,望着手里的钞票,艰难地回想着什么,“程程,你给多了。”

程显就道:“嗯,那是给你的奖金。”

岳骏声又是一呆,抓着钱的手朝上摊着,看那神情,定是又在吃力地思考些什么了。

程显仰在椅子上,不说也不动。好一会儿,大概是看到小笨犬把钱数着数着,脸上又露出那种可怜的呆相。实在看不过去,他一把揽过岳骏声,对着小草包的嘴一亲再一吮,重重地发出“吧”的一声。

亲完了,他说道:“把钱收起来罢。”

“嗯,”岳骏声好像被他吻得更呆,不过好歹知道该做什么了。他当着程显的面,把钞票一张一张整齐地叠好,用皮筋捆住了,放进鞋盒,然后盖上盒盖,把鞋盒推回到床底下。做这几个动作的时候,他尽量低着头;他的脑袋瓜停止了思考,轻飘飘地在雾里打转。他的呼吸又疾又热,他的头脸像是在熏蒸汽。至于他的四肢,则软绵绵地使不上力,顶好马上有个什么东西来给他偎靠依附,——啊!这是程程第二次亲他的嘴,就那么一秒钟的接触,就对他产生了那么大的影响!他几乎感到自己像是生了病,既想笑又想哭,又想吓人的叫上几声。他是那么困惑,又是那么高兴,当然还有猝不及防的惊讶。他不知道程程为什么这样做,他又好像知道程程为什么这样做。他那即使只有六七岁的心灵,也隐隐约约预感到某种美好的悄然降临。而对这个美好,他也仿佛猜测期待许久了,——以一个六七岁心智的人特有的方式,而现在——

岳骏声抿抿嘴,像是突然下定了什么决心。他转身走到程显面前,眼里闪烁着只有儿童才有的那种勇气和羞怯交织的光彩。他望了程显一眼,像往常那样搂住程显的脖子,停顿了一下,就俯下`身吻住程显的嘴。

他吻得很轻,带着试探的犹豫,然而下一秒钟他就大起胆子,一点点加重地贴紧程显的嘴唇,舌尖软软地扫过那并不算柔软的唇面上。

于是轮到程显吃惊了。本来他颇有兴味地观察岳骏声的反应,心里对看到的反应很满意。他差不多已经发现,凡是遇上小笨犬呆愣无措的时候,只要亲一下嘴就能万事大吉,上一次是这样,今天看来也是。可是等到岳骏声过来搂住他,主动亲上来的时候,即使是历经血雨腥风的程显也不禁感到讶异——这是他所没想到的,甚至可以说从来都没想过;但无论想没想过,他都知道在这个时候该怎么做。

他毫不犹豫地吻了回去,带着不容置疑的热烈。他伸手抱住岳骏声,让岳骏声顺势坐到他的腿上,于是他们俩就坐在同一把软椅上接吻。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长时间的接吻,炎夏的太阳光透过竹帘筛落到他们身上,一条条浪似的金黄。两个人各自侧着头,在这个热吻里互相确认彼此的心意。如果之前两人心中还有什么疑问,经过这一吻都没有了;如果之前两人心中还有什么难以表达的话,这一吻都替他们表达了。谁都没有思考太多,就像程显没有去想他怀里的岳骏声只有六七岁的心智,就像岳骏声没有去想他这样子亲了程程之后会怎么样。一种简单真诚的爱意在两人之间流转,两个人同时感受着在相识相伴许久后揭开面纱走到这亲密一步的喜悦。喜悦中没有太多情`欲,只有情`欲那刚刚破土而出的芽苞,像春天里的蔷薇花蕾,在风中娇憨地招摇。

等到他们挨擦着脸停下,稍稍喘着气,岳骏声抿嘴去看程显,发现他的程程正在微微地笑。哦——微笑的程程是多么罕见!

于是岳骏声也忍不住笑了,更加搂紧了程显。那一刻,两人心中都又宁静又喜乐,抱在一处坐着,很久都没有说话,但谁都感到这比说很多话都说了更多。

二十五、

从那以后,一切都变得豁然明朗,日常生活中每一件事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小草包心中那一点儿天真的羞怯,经这一吻后都化作了笃定和勇气。他那茁壮成长的孩子式的爱情,在这笃定和勇气的推助下,同这夏日的南风一般向程显扑面而来。

每一个早晨,岳骏声都在程显的臂弯里醒来。一醒来,他总是习惯性地先去看程显。无论程显有没有醒,小笨犬都会蹂身而上,给他的程程一个绵绵依恋的早安吻。窗外的麻雀叫得那样欢畅,跟他每天早上醒来时的心情一模一样。只要一看到程程,我们的小笨犬整个人都快乐的不得了;只要一想到他爱程程,而程程也爱他,他简直想从心底里笑出声。这种甜蜜而信心满满的感觉,让电视里那些传奇又传奇的情侣在他这里都失去了光彩。他再也不用去羡慕那些男女,他再也不用每次在看完别人的恋情之后感到莫名的惆怅,——如今他甚至都不大惦记着看电视了,因为每次看着看着,他都会忍不住搂住程程陶醉地亲上一会儿。亲完了,两个人看着对方的眼睛,不知怎么地就笑起来,像是觉得有趣,又像是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这点不好意思也变得越来越淡,淡到像是花草树木般自然。注入了爱情的生活,就仿佛是水里加了蜜。岳骏声每时每刻都饮着这隽永的蜜水,连走路、吃饭时都散发出真诚的欢欣。身处恋爱的彩虹之下的小笨犬,见什么都是好,不管是乌云密布的日子还是金光大盛的艳阳天,他都是那么得快乐,那么得忙来忙去。

“程程,我来洗青菜!”“程程,我来用洗衣机洗衣服!”或者是,“程程,今晚我请你吃饭!”吃饭,通常也就在街头巷尾的哪个小饭馆、小酒家或小排档。一碗面、十来串烤串、一大盆装的满满的烩菜,两人在满街的“叮铃铃”“让一让”“让一让”的喧闹声中吃得心满意足。饭后夜幕降临,路灯一盏一盏地点亮,程显和岳骏声手拉手走在回家的路上,从街头诸多小贩和往家赶的下班的人身边走过。薄暗的夜色里,一扇扇人家的窗户漫漶出温柔的轮廓。

岳骏声喜欢请程显吃饭、给程显买东西,用他从程显那里挣来的钱。这一点说起来好像颇为滑稽,仿佛他们俩多此一举,把这只手里的钱转到那只手里。可是小草包不这么想,程显也不这么想。程显喜欢看到小草包拿到报酬后抿嘴微笑的样子,而小草包也喜欢偷偷下楼买回一盒卤菜熟食交给程显时程显挑起眉毛询问的表情。渐渐地,小草包开始不满足只给程显买吃的,而是学会从巷子里那些小货摊上陆续买回一双拖鞋、一件短袖汗衫、两条大裤衩什么的。买回来后马上要求程显试穿,穿上后围着程显,左看右看。

尺寸一般来说都是合适的,——程显本来就是个标准的身材。瞧着他的程程穿着自己给他买来的这么合适的衣服,我们的小笨犬就会像每一个甜蜜的小伴侣那样露出又骄傲又欣悦的表情。这时他总会忍不住追问一句:“程程,你喜欢吗?”

面对这样的小笨犬,程显还能说什么呢?即使他一点儿也不需要这些衣服,即使这些新衣服再普通不过,可他心里就是有暖洋洋温软软的东西瞬间漫过。这样一只傻乎乎的小笨犬,还总想着对他好来照顾他呢!

程显望着一脸期待的岳骏声,说:“我很喜欢。”说完他揽过岳骏声,口对口融融地按上一个吻。

沉陷在这个吻里的岳骏声是多么鼓舞快乐,发起这个吻的程显心里又是多么五味杂陈。

之前说过,他不想跟一个儿童谈恋爱。可是,仿佛无法避免地,他还是走到这一步,拥抱着凡事懵懂的岳骏声,做起春花秋月的梦。然而即便在梦里,他也没有抛去兽的现实和沉重,即便在他抱着岳骏声热吻缠绵的当口,他也始终保持着一份清醒。否则,凭他对岳骏声的热望,他难道不想将事情推到最后,完全地占有岳骏声吗?否则,凭眼下岳骏声对他表现出来的依恋和顺从,难道他在占有其身体的过程中还会遇上什么阻碍吗?

将事情推到最后——程显对此想过多少次,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么多次他在冲澡的时候自`慰,又是那么多次跟岳骏声接吻之后他借故上厕所,一个人默默地对着单调的瓷砖消去欲`火。他破天荒地克制住了自己,他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何能自律至此,他也不想去弄清楚。他就像是一头粗枝大叶的野兽,好不容易跟枝头的一朵小花朝夕相伴了,只敢轻轻地去嗅一下那朵小花的香气,至多用爪尖若有若无地那么点一下,而不敢一掌把花儿扑下枝头,或是啊呜一口把它咬下来吞进肚子里去。

程显如此克制压抑着自己,神气上难免带上点儿阴郁,他小心地不把这点阴郁在岳骏声面前流露出来。幸而这股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每当岳骏声蹭到他怀里的时候,他就全然顾不上这股阴郁了。搂着已经完全成熟的大人样的身体,享受着一个坠入情网的儿童的心灵对自己的依赖。他当然知道这看上去有多么古怪。可即使面对着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心灵,他也忍不住放纵沉陷。被人依恋被人爱慕被人需要,且这个依恋爱慕需要他的人正是他所钟爱怜惜的,这种一来一往互相肯定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地震动着程显那颗孤狼似的心。

当你独自一个活在世界上,即使你很强大,不容易被轻易伤害,你也总会感到一股陌生,一股带着敌意的寒气。你需要时刻提防,时刻警惕。即使一切看上去风平浪静,也很难放松了神经。程显对此体会得太多,所以当他感受到岳骏声向他表示出来的天真的爱慕,当他看到岳骏声是这样依恋他需要他,当他看见岳骏声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对他好的时候,他就会感到某种情感的涌动,以及随涌动而来的一丝眩晕。这就像春日的阳光照耀着河上的冰层,慢慢地河底的暖流争相冲撞,受到召唤一般,往上、再往上,要冲破冰层出来了。对程显而言,岳骏声就是那春日的阳光,在阳光之下,他心上的冰冻一点点地融化。他很快就要离不开岳骏声,离不开这春日的暖阳;他很快就要将自己的一颗心完全暴露在外,没有一丝防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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