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外没有人。
安德尔森和赛斯擦肩而过。赛斯在沿着大路策马疾驰,忽然勒住马回头。身后的人已经错开很远的距离,只能远远的看到一个瘦高的背影。赛斯愣住在马上,心情复杂的看着旅人浅金色的头发逐渐融入地平线尽头的夕阳当中。
安德尔森往南边走了很远,下了大路,换了一条长满目蓿的小路。
第7章该死的马车
安德尔森顺着与大路平行的一条小路往南走。
从瓦尔德往南走上大约三天半,到达一个叫约客的小镇。从那里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够回到柯尔。
小路上长满了三片叶子的苜蓿,天空阴沉而灰暗。
安德尔森之所以记得路,是因为小的时候赛斯曾经把丹顿的全图铺在他面前,以艾叶堡为中心跟他自己去过的地方。那时安德尔森还是个孩子,他无精打采的看着赛斯修长有力的手指划过羊皮纸上的大路和城镇,昏昏欲睡。
安德尔森从小只对药草有兴趣,赛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让他把丹顿重要的交通路线记下来。
“这些知识早晚会派上用场的,安德尔森少爷。”赛斯当年如是说。
安德尔森无精打采:“你去过这么多地方?”
“我是流浪骑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兰德山脉以东,我都去过,少爷。”
确实派上用场了,安德尔森想,只是没想到用在逃跑上。
为了逃跑时不引起怀疑,他的衣服和药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里。伯爵夫人给他的金币也只带了放在口袋里不容易被察觉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边小酒馆喝杯蜂蜜酒,看见三个传令兵在门口张贴告示。其中一个正对客人逐一检查,查有灰蓝色眼睛的金发旅人。不一会儿就有个壮硕的蓝眼睛男人被推搡出来。男人开始还骂骂咧咧,被士兵几拳头打成了哑巴。
一个士兵问:“是送到伯爵夫人那里?”
领头的士兵在搜男人的口袋:“不是,埃尔伯德侯爵来了。侯爵说抓到人直接送他那里。”
赛斯,他来这里了?
他不是在弗翠兰德吗?
“你叫安德尔森.布兹?什么不叫这个名字?”领头的士兵踢了被绑起来的男子一脚:“……管他妈的是不是,先带到侯爵那里去再说!”
安德尔森压低宽沿呢帽的帽檐,只好换一条路,避开了旅店和酒馆。
有些东西不想不明白,仔细考虑就发现能其中的问题。
区区一个龙舌兰水,用得着请这么多药师来配?
这是一个选拔过程。
为柯帝士选拔低调,技艺高超的民间药剂师。
谁选拔?
文森特.威廉。
选拨之后做什么?
这个安德尔森不明白,也觉得暂时还不用明白。他只知道要尽快离开王室这个漩涡。他接近柯帝士如同飞蛾扑火,不等柯帝士杀他,赛斯也会先杀了他。
守门人的登记薄上有他在柯尔的住址,药房是回不去了。
他想找一个人多的城镇,换个普通的名字,用那三十枚金币开一个小药铺。
安德尔森的膝盖不适合走远路是真的。剑伤一到雨天就隐隐作痛,寒冷的晚秋更甚。第一天晚上睡在棵橡树下,遇到下雨依然淋了身透湿。第二天天气放晴,不敢去酒馆,用一枚金币在路边农舍换了两条长面包和一小块熏肉。不是被人敲诈,而是那个家庭餐桌上只能匀出这么多东西。在柯帝士繁重的捐税下,晚餐能有熏肉已经非常不错了。
前两天还行,第三天他已经筋疲力尽,膝盖骨痛得要裂开,花了十个铜币买了一根手杖。第四天他勉强看到了约客的路标。
他问迎面而来的行人还有多久到约客。
“约客啊……小伙子,还得走上三天呢。”
安德尔森心里骂娘,差点忘了赛斯当年说是三天半路程是以骑马算,换走路要走六天……
膝盖骨在深秋的冷风里一阵一阵发痛,他极度怀恋莱恩装满表演服装的敞篷马车和在柯尔的家里暖和的壁炉。安德尔森翻来覆去把莱恩骂了一百遍,要先说会有这么一档子事他死都不离开柯尔。现在他倒好,丢下自己去艾叶堡逍遥了,娘的!
第四天又下一场大雨,他拦下一辆往南边去的马车,把五个金币往车夫手里一塞,钻进车厢里就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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