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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什么时候把这个小崽子吃掉?丁修觉得自己还是得说说清楚,不把事情说清楚就占了人家便宜,除非是明码标价的去睡□□,对待喜欢的人,不能这样。反正这一路还长,先问问阿偃喜欢什么地方。

“阿偃,你这一路上最想往哪儿去?”

“我?还是咱们商队?”

“你一个人和商队有什么区别吗?”

“整个商队一起走,那我就要去人最多的镇子,可以买卖东西,赚很多的钱。要是只有我一个人,那我就要去没有人的地方。”

“你要去没有人的地方?你一个人?”

“不,我不要一个人去,我要跟大哥一起去。去没有人的地方,才不会被打扰,就我们两个,想上山上山,想下河下河。我想去人最少的地方,没有人,就不用赚钱,也不用打仗,饿了就打点猎物来吃,太阳出来了就躺在太阳下面晒肚皮,晚上就躺在月亮下面。大哥,你说什么地方人最少?对了,最好还要能跑得了马,打的了猎?”

“这个嘛,我们这里,人多,要赚钱,要打仗。南边有的地方人少,但是不能跑马,不好。要说你想去的地方,大概是关外,关外你知道吗?出了山海关,那就是女真人的地方,他们人少,但是地方大,也不会做生意,每天就打猎。咱们到关外去,找个树林子,搭一个小房子,就咱们两个住,以后身上全围着老虎皮,头上戴熊皮帽子,给你再弄个狐狸尾巴。”

“大哥,这样不热吗?”

丁修低着头,他突然想到,阿偃可能并不能接受关外苦寒的天气,所以并不能长留在关外。他是在真真切切地想跟阿偃去他想去的地方过日子。

“阿偃,关外的冬天很冷,非常冷。这样好了,夏秋两季,咱们就在关外,打猎,下河,上山,冬春两季,咱们就还回到这里来,天暖起来,咱们再往回走,这样你一路上都能玩到。”

“大哥,为什么天冷的地方我就去不了?”

因为天冷的地方你的余毒会发作啊小笨蛋,丁修揉了揉丁偃的头发,“因为我不喜欢人少的地方,我喜欢人多的地方,咱们这里的人还不够多。我已经陪你去了人少的地方了,你也得陪我去人多的地方做补偿。”

“好啊,大哥去哪儿,我都陪大哥去,我去哪儿,大哥也要陪我去。”

“好,陪你去,不管是哪儿都我们两个人去。”

这一趟走的还算顺利,以一个不错的价格卖了货,又买了寨子里需要的东西回来,唯一遗憾的是没有碰上闽地的商人,他们走这条路的不是很多,所以没能拿到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天天一个帐篷也很快活,要是快活得过了头,他可还担心阿偃会不能骑马。阿偃其实是个很好奇的小孩子,他有很多东西没见过,很多事情不知道,新鲜的货物,能让他兴奋好半天。他们曾经在一个商人的货囊里看到了苏绣的汗巾,经过长路的运输,这样的一条汗巾变得异常昂贵,超出了应有的价格,但是阿偃很喜欢,所以还是买了,这是一条细绢的汗巾,棕麻色,两头都绣了松针和竹叶,并不是很精细的绣工,但是跟寨子里做的苗绣完全不一样,是一种别致的秀气和典雅。阿偃很喜欢这条汗巾,也不舍得用,总是收在自己的小褡裢里。丁修虽然放纵他买了东西,但是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快,他怕丁偃也像他一样,被这种别致的温柔给迷惑了。

阿偃问他,“大哥,这样的东西是哪里做的?”

丁修没好气地回答,“苏州,这样的货在苏州,一条只要十个铜钱。”

“只要十个铜钱?大哥,苏州人多吗?”

“苏州啊,苏州是江南人最多的地方。怎么,你想去苏州?”

“大哥不是喜欢人多的地方吗?以后咱们夏秋在关外,打猎骑马,冬春就到苏州去,我陪着大哥去人多的地方转转,大哥你开不开心。”

阿偃带着一种别样的稚气,丁修也发不了火,但是总有整治他的办法,真要到了苏州,那些青楼里少不了玩小倌用的脂膏,到那个时候,就用细绢的汗巾子把他的眼睛蒙上,手脚也捆上,看他还敢不敢到处生旖旎的心思,又要温柔,又要细致,总得叫他知道,什么是自己给他的温柔,自己给他的细致。

作者有话要说:

☆、来袭

回到寨子,休整两天,再出发。丁修现在表面上的身份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马帮头子,但是丁昊之前接的那些活计,他也偶尔去做,而且都是带上丁偃一起走,生怕丁偃被上队里的人带坏了。商队一天天地扩大,寨子里有了不菲的积蓄,管钱的是刀疤脸,寨子里人人信服,人人放心。丁修也曾经偷偷问刀疤脸支了一笔银子,派了几个心腹手下,机灵会讲汉话的去了苏州,在那里买房子置地顺便倒腾点东西,这里的很多药材和南洋的宝石在那里都能卖出高价,从那边运来丝绸绣品虽说损耗极大,但是也有不菲的收益,更关键的是,阿偃现在买的都是自家的东西,既不亏本,又不用担心被带坏,而阿偃也很开心,能买到十文钱一条的细绢汗巾和帕子,虽然他还是不用,只挑好看的放在褡裢里。

丁偃依旧跟丁修很亲近,只是他现在算是通晓了人事,不常让丁修碰他,倒不是抗拒或者害羞,只是觉得需要节制,不能再像之前一样总是胡来。他们也真的好了几次,丁偃身不娇体不软,但是丁修却喜欢的不行,少年修韧的腰肢,笔直的长腿,充满力量的矫健的手臂,咬在他肩头的齿痕,受不住的低喘,偶尔反抗的力度,他都喜欢极了,就要爱死了,他收紧了手臂不让这只小野兔跑掉,这只小兔子就乖乖的睡在他怀里了,虽然有的时候还会蹬一蹬腿,但这也没什么,挣不脱。

过了年丁偃就要满十八,少年的轮廓变得更加清晰,唇边的短髭也不再是毛茸茸的,而是硬生生的扎人,整个人又高了些,几乎要跟丁修一般高,所以丁修便不准他再高高束起头发,只是学汉人的模样包起髻,他其实有点担心自己没有阿偃高,但是不管怎么说,阿偃打不过他。

他们这条商路跑得已经不能再熟悉,闭着眼睛也能控制住马儿一路慢慢地颠下来,这一次回寨子过年,他准备把自己跟阿偃的事情在阿爹那里过了明路,虽说刀疤脸一直是视而不见,但是阿爹那个老头子还是真看不见。当马匪的命里注定是断子绝孙,有两个后代都是上天开眼,他们不讲究传宗接代这种规矩,生一个小土匪出来也不是什么福报。他们两个人就这样也挺好,等赚到足够多的钱,寨子里长出能扛起山寨的后生,他跟阿偃,或许还要带上那个瞎了眼的,就要去苏州,去关外,继续没羞没臊的过日子。

这次回山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说不出来,丁修打听过,州里的确换了长官,听说京师里的皇帝爱做木工活儿,所以天下的大官小官,尤其是他们这里的官儿,个个都想向上面进贡些藏在深山老林里的,没人知晓的,或是声名显赫的好木料,派了人向各家部族强索,但是要不到他们寨子头上,这几年间识相的官儿都知道他们不好惹,也从来没提过剿匪两个字。镇守在云南的沐公爷不知道为了什么被夺了爵,现在整个官场一片混乱,他们也就安全的很。

但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对,一路上丁修都在仔细地看布置和防范,都是熟悉的面孔,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事,只是心里还有些毛毛的,看着丁偃,那小子一无所觉,干脆也就不跟他说了罢。

丁偃帮寨子里的女人杀猪,烫毛,丁修烧水,丁昊等着吃肉,刀疤脸去州里了,这些年寨子也有了些产业,刀疤脸下山的时候穿的比一些土司老爷还好,完全是个汉人的地主。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刀疤脸还没有回来,寨子里的喽啰已经习以为常,说是二当家的经常下山办事,当天并不回来,生意做的大了,有的是人请他喝酒吃肉,说不定比寨子里吃的还要好些。丁修不疑有他,跟丁偃丁昊,爷仨喝了个烂醉,半夜里被一泡尿憋醒,起身看见那爷俩还横七竖八倒在地上,也耐下性子先把老的放在火塘边上的躺椅上,再把小的抱到自己的竹床上,这才出门撒尿。

寨子倒是有个茅厕,但丁修喝大了,只想就地解决,但被夜风一吹还有点肚子疼,只好扯了两把树叶子去茅房,一边蹲着一边哼小曲儿,想着明天刀疤脸回来,就一起跟阿爹过明路。他想的正美,也排得干净,神清气爽地拎了裤子,还没走出茅房,就觉得风声不对。

这个时候的风,吹过树梢,不是这个声音。

这个声音是劲装擦过草叶发出的声响。

来人不多,但都是好手。

是谁半夜里绕过了防守,带着这些好手来偷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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