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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请你相信,这个作者一定是被外星猛犸狠狠碾过头颅,才弄出这么一篇怪咖。

这群外星猛犸一定有八只脚,才把咱踩得如此销魂。

如果要给这篇东西加一个副标题,我会选择——棒打鸳鸳的人都木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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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为何宫殿门前都要修一条笔直的大路呢?

这条大路由浅色的大理石筑成,设计巧妙得甚至找不到石头之间的缝隙。每年初冬时分,国王会从宫殿里徒步踏上这条殿前大街。权力的旨意使它坚固且精巧绝伦,浩大的工程被施工人员算计成了一件繁复细微的工艺品,有如切利尼的盐罐。大理石街道上,到处是枝叶、鲜花、藤蔓和鸟雀一般细小的天使。这些疯长的意象被数百位雕路者苦苦经营了数年才逐渐蜕壳,仿佛路面是长长的茧,工人在上面一条条地抽丝,最终找到了一卷古图。它是用蝴蝶鳞粉描画而成的。

如此精湛奇诡的雕工,肯定是经不住碾磨的,甚至连足印也会成为它的伤痕之一。浮雕的花草同样脆弱得需要别人足下留情。为了能让大街青春永驻,筑路的工人熔化了最高硬度的玻璃,浇铸其上,犹如琥珀切割下时间的一片内脏,封存了它怀里的小生命。被雕路家赋予了生命的大街,以最旺盛的姿态进入长眠。从此,风吹雨打,车辙足迹,与它有了几个毫米的距离,而这个距离之间,依然细心地没有哪怕一个最小的气泡,没有任何从内部开始瓦解的可能。大街延绵数十千米。这条精致的巨作从宏伟壮观的宫殿伸出,经过王城最繁华的十字路口,最后终止在偏远破落的贫民区。路面上的花朵由盛开至凋敝,最后化作春泥,沉在贫民区的泥路路口,有如千里神迹掉进了沼泽。

然而,每年一次的游行大典,国王只在殿前大街上走一千米,然后原路返回。

国王不爱江山,不爱美人,只爱华服,而世袭的制度使他既有了江山,也有了美人,便有了条件享受数之不尽的华服。他每个小时都要换一套衣服,每套衣服的穿着程序复杂、奇巧、毫不重复,需要十五位穿衣侍从耗费半个小时才能穿好。可以料想得到,国王的脱衣时间也需要半个小时,这样的话,他就在吃睡之外的时间里不停地脱衣穿衣。后来,国王想到了一个聪明的办法:脱衣的时候,叫侍从拿剪刀将身上的衣服剪烂,无视纽扣与拉链的天职,像横冲直撞的破冰船,所到之处衣无完肤。如此一来他就杜绝了重复穿衣的可能。他的大臣纷纷弯腰称赞,都说这个妙招既省时又潮流,保证了国王在时尚界的霸主地位——尽管宫殿外的时尚圈并不熟悉他们的时尚国王,因为国王总在宫里换衣服,宫外的人只听说国王对服装的残忍爱好,并没有什么深切的研究。再者,国王的时装观念和他们也有很大的不同。时尚界把服装穿给别人看,国王把衣服穿给自己看;时尚界的重心在台,而国王的重心在更衣室。他的更衣室比皇家园林里的鸟窝还多,大臣们若不紧跟国王,只一瞬间就会看丢了他:你永远猜不到国王下一刻身处哪个更衣室。

但是,国王从更衣室里出来之后,他们总能很快找到国王。因为他的每一件新衣必然光彩熠熠,像一盏移动的照明工具。光芒能被双眼目及但它却更像非实体,国王独有的衣服,耀眼如丝线里带着倒刺,使大臣的眼珠脱身不得。

国王对自己的新衣从来就很满意,尽管平均起来,每件衣服能让他满意的时间都不足一个小时。他荒废军队,荒废娱乐,又或者说穿新衣是他唯一的综合性娱乐,更衣室是他的战场。国王没有其余的爱好,就连豢养着四方珍禽的皇家动物园也荒废了。国王曾热衷于游览动物园,但他去动物园并不是去观赏动物,也不是让动物来观赏他这个扮相犀利的人类。一旦,他发现哪只动物的皮毛比自己身上的衣服更耐看,第二天的相同时间,他就穿上了那张动物最引以为傲的皮毛。狩猎动物园的任务便是如此,直到国王的衣服成为动物园里最耀眼的皮毛。笼里的动物远远地见到他,纷纷躲到另一侧的栏杆上。

负责动物园的驯兽师知道,动物们是害怕他身上的血腥味才躲得远远的。

很快,国王厌倦了兽皮,因为寒冬已过,无须用皮毛来保暖。他也逐渐厌倦了所有的面料、花纹、裁剪和各式各样的搭配风格。穿衣的时候,他感觉每件衣服都似曾相识,但认真观察之后却又无比陌生。被解构的材料与技艺,通过数学的排列与组合拼装成个体。国王感觉他穿的似乎不是一套衣服,而是以往的衣服的尸体碎片,被穷尽了服装之理的织工打捞起来,一块块黏成衣服的肌理组织,绵密的线是衣服尸体的毛发。

为此,国王曾下令处死了三十位“御聘织师”,理由是他们织出来的衣服让国王感到“不太舒服”

这种感觉一直困扰了国王整整一个月。这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要知道,除去吃睡,国王永远专注于新衣的替换。直到某天,宫外来了一位骗子,自称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织师,能织出世界上最美丽的布料,裁出世界上最梦幻的衣服。这件传说之衣的花纹华丽得超越了任何一张波斯地毯,色彩眩目得能让任何一幅世界名画苍白无力,而且它的重量轻得不可思议,穿在身上如同无物,完美解决了衣物的华丽程度与其重量的正相关弊端。

这件衣服还有一个神奇的功能:凡是不称职的人和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件衣服。

从国王看向那位骗子的眼神就可得知,他对这件衣服怀有强烈的好奇心与独占欲。骗子的预告实在来得太及时了,它阻止了国王因“感觉不太舒服”而活埋所有御聘织师的想法,因而大难不死的织师一致承认自己技穷,恳请国王耐心等待一周,他们将腾出偌大的织衣房,叫这位最优秀的纺织艺术家织就他的绝世之衣。

国王受了一个月的心理折磨,当下便认定这件衣服是他唯一的解药。它是衣中帝王,没有丝毫重量,穿上它便拥有了无上的美,又无须承担以往的衣服的残留恨意。它恍如没有基础的高台,没有山脚和山腰的绝巘,没有代价的完美,仿佛上帝,无罪地生,无孽地存,辩证在它的衣裾下哑言,反义不再有任何意义。

这是脱离因果的、有魔法的衣服!

国王如同服毒的儿童,轻信了那位骗子,分不清他手里握的究竟是糖果还是毒品。

国王破天荒地从一小时换一套衣服,改成了两小时换一套——御聘织师的存货仅够国王如此挥霍七天。除吃睡之外,他拨出了珍贵的时间来想象那件新衣到底是何等的瑰丽。他赏赐了大量的黄金给那位辛勤的织师——他已经住进了御聘织师的织衣房里,一天有十几个小时能听到里面发出的吱嘎声——国王毫不吝啬他的国库,因为新衣是无价的,而他的国库是有价的,不久之前,忠心的财务大臣才向他禀告了总额。用有价的黄金换来无价的魔衣,国王认为这笔交易相当划算,而大臣们齐刷刷的俯首称赞更是坚定了他的想法。他甚至从笃定中生出了一点点危机感,就像顺境的人总会择日忧天:我的黄金究竟能不能留住这位神奇的织工呢?要知道能力卓越的人通常脾性欠佳,他们以心情主宰行事,而一个人的心情总是难以捉摸的。虽然那位织师还在乖乖工作,并且乖乖工作两天了,但谁能保证下一秒他不会一脚踢烂织布机,拣起包袱走人了呢?。

幸好,这位织师的能力再怎么卓越,他总归是人,而人是有死穴的。国王不确定黄金与珍珠是不是对方的死穴,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小玩意对他的吸引力还是很可观的。

国王很思念他的新衣。虽然骗子说了,人们绝对想象不到新衣的样子,但国王还是不自量力地从脑海里众多衣服的碎屑当中,找出一个最完美的组装,以此揣测新衣的模样。国王为之失眠,因此,一整晚过去,又多了四件额外的消耗品。御聘织师的存货吃紧了,他们只好借用军事部的位置,连夜赶制出四套衣服,补充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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